各县(市、区)住建局(建设局)、粤桂发展规划局、市城投集团、市质安站、市住保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根据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市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的通知》要求,做好2023年春节前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确保岁末年初安全形势稳定,经研究,我局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春节期间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3年1月11日—15日
二、检查内容
(一)建筑工地方面
检查建筑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质量和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落实情况;检查是否建立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机制和应急救援体制机制;检查隐患是否整治,整治措施是否到位;检查建筑工地深基坑、高边坡、起重机械、脚手架及在建工程安全生产情况,检查建筑工地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的巡查监测情况。
(二)自建房方面
检查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检查对初步判定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特别是出现严重结构安全隐患、易造成群死群伤事故的经营性自建房等管控措施落实情况。
(三)消防方面
检查在建工程项目业主和施工单位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施工图审查机构和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落实建设工程消防审查、查验工作机制情况;检查建设工地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员工宿舍是否使用易燃可燃芯材彩钢板搭建,是否违规用火用电,安全疏散条件是否符合要求,电焊、气焊等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按要求配置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并保持完好有效等情况。
(四)公租房小区、直管公房、老旧小区改造施工工地方面
检查公租房小区、直管公房消防、电梯、充电桩等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和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情况,配合相关部门纠治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等行为,对发现电动自行车违规在楼道、楼梯间停放或充电的,及时督促清理。督促公租房小区、直管公房清理楼道、走廊等区域的杂物,开展消防通道违法停放车辆清理,确保消防通道保持畅通等情况。
检查在建老旧小区改造施工工地临时用电、路面开挖、管线入地等重点工程等安全隐患排查情况,检查封闭围挡、施工提示牌情况设置;检查施工工地临时用电和已开挖裸露的强电、燃气设施保护措施以及安全警示牌设置情况。
三、检查组成员
总负责:崔 磊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
第一组:负责检查建筑工地内容
组 长:冯志龙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组 员:邵毅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质安科负责人(兼联络员)
专家2名
第二组:负责检查自建房内容
组 长:莫伟坚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组 员:李鹏程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村镇科科长(兼联络员)
专家2名
第三组:负责检查消防内容
组 长:王永燎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四级调研员
组 员:唐永雄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消基科科长(兼联络员)
专家2名
第四组:负责检查公租房小区、直管公房、老旧小区改造内容
组 长:苏超雄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组 员:方 晓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住保科科长(兼联络员)
专家2名
(具体行程由各组自行安排)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住建局(建设局)、粤桂发展规划局、市质安站要高度重视,参照市检查方案对所辖区组织开展检查,确保辖区安全形势稳定。
(二)严守工作纪律。检查组检查期间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轻车简从、廉洁自律。
(三)加强信息反馈。各县(市)住建局、粤桂发展规划局、市质安站应于2023年2月7日前,将本地区“岁末年初”工作开展情况总结电子文档和盖章扫描件报送至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质安科,联系人和电话:邵毅,0774-3892369,工作邮箱:wzzjjzak@163.com。
各县(市、区)住建局(建设局)、粤桂发展规划局、市城投集团、市质安站、市住保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根据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市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的通知》要求,做好2023年春节前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确保岁末年初安全形势稳定,经研究,我局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春节期间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3年1月11日—15日
二、检查内容
(一)建筑工地方面
检查建筑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质量和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落实情况;检查是否建立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机制和应急救援体制机制;检查隐患是否整治,整治措施是否到位;检查建筑工地深基坑、高边坡、起重机械、脚手架及在建工程安全生产情况,检查建筑工地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的巡查监测情况。
(二)自建房方面
检查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检查对初步判定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特别是出现严重结构安全隐患、易造成群死群伤事故的经营性自建房等管控措施落实情况。
(三)消防方面
检查在建工程项目业主和施工单位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施工图审查机构和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落实建设工程消防审查、查验工作机制情况;检查建设工地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员工宿舍是否使用易燃可燃芯材彩钢板搭建,是否违规用火用电,安全疏散条件是否符合要求,电焊、气焊等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按要求配置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并保持完好有效等情况。
(四)公租房小区、直管公房、老旧小区改造施工工地方面
检查公租房小区、直管公房消防、电梯、充电桩等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和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情况,配合相关部门纠治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等行为,对发现电动自行车违规在楼道、楼梯间停放或充电的,及时督促清理。督促公租房小区、直管公房清理楼道、走廊等区域的杂物,开展消防通道违法停放车辆清理,确保消防通道保持畅通等情况。
检查在建老旧小区改造施工工地临时用电、路面开挖、管线入地等重点工程等安全隐患排查情况,检查封闭围挡、施工提示牌情况设置;检查施工工地临时用电和已开挖裸露的强电、燃气设施保护措施以及安全警示牌设置情况。
三、检查组成员
总负责:崔 磊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
第一组:负责检查建筑工地内容
组 长:冯志龙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组 员:邵毅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质安科负责人(兼联络员)
专家2名
第二组:负责检查自建房内容
组 长:莫伟坚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组 员:李鹏程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村镇科科长(兼联络员)
专家2名
第三组:负责检查消防内容
组 长:王永燎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四级调研员
组 员:唐永雄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消基科科长(兼联络员)
专家2名
第四组:负责检查公租房小区、直管公房、老旧小区改造内容
组 长:苏超雄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组 员:方 晓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住保科科长(兼联络员)
专家2名
(具体行程由各组自行安排)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住建局(建设局)、粤桂发展规划局、市质安站要高度重视,参照市检查方案对所辖区组织开展检查,确保辖区安全形势稳定。
(二)严守工作纪律。检查组检查期间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轻车简从、廉洁自律。
(三)加强信息反馈。各县(市)住建局、粤桂发展规划局、市质安站应于2023年2月7日前,将本地区“岁末年初”工作开展情况总结电子文档和盖章扫描件报送至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质安科,联系人和电话:邵毅,0774-3892369,工作邮箱:wzzjjzak@163.com。
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