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依据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落实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坚决遏制各类耕地“非农化”行为,守住耕地红线,实现我市耕地保护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行为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目标任务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耕地不能“非农化”、粮田不能“非粮化”,要保中华民族的铁饭碗。党中央把保粮食安全作为“六保”任务的重要内容。我们要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刻认识实行严格耕地保护、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的重要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落实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不能“非农化”、“非粮化”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采取有力措施,强化监督管理,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把“六个严禁”有关要求纳入各县(市、区)政府和各有关单位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内容。
三、重点内容
(一)《实施方案》内容共五大点,主要包括: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各方职责,加强监管,工作要求。
(二)重点如下:
1.止住新增。对新出现的各类耕地“非农化”问题,要加大整治力度,及时发现、及时遏制、及时处理,该拆除的要坚决拆除,该没收的要没收,该问责的要问责,该复耕的要限期恢复耕种条件,对新增问题做到“零容忍”。其次要逐步消化存量。对已经出现的“非农化”问题,坚持实事求是、妥善处理,不搞“一刀切”。
2.把“六个严禁”有关要求纳入各县(市、区)政府和各有关单位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内容。根据实际情况,《实施方案》列出七条严禁:一是严格执行占用基本农田审批制度,坚决守住基本农田这条红线。二是严禁违法违规批地用地。三是严禁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四是严禁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五是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六是严禁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七是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扩大自然保护地。
3.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履行耕地保护责任。一是各市直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对本方案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二是各县(市、区)政府是县域耕地保护工作的责任主体,对县域内耕地保护工作负总责。三是各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按照本级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耕地保护管理工作。
4.加强监管。一是加强耕地利用情况监测。二是加强耕地食物化生产的监管。三是强化基本农田保护区的日常动态管理。四是加强部门之间的协同。
5.工作要求。一是履职尽责,务求实效。各县(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中央有关规定,特别是这次《通知》的“六个严禁”。二是落实考核奖惩措施。各县(市、区)监察、自然资源部门要建立耕地保护举报奖励制度,设立举报信箱和开通举报电话。
四、解读单位和解读人
解读单位:梧州市自然资源局
解读人:韦芳菱
联系电话:0774-6029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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