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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宪法宣传周”活动方案》的通知(梧建办〔2022〕20号)

2022/11/29 1.9w 阅读 457 点赞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市委宣传部、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2022年全市“宪法宣传周”活动工作方案》(梧司通〔2022〕48号)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宪法宣传周”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1月30日

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宪法宣传周”活动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推动宪法的学习宣传工作,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按照市委宣传部、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2022年全市“宪法宣传周”活动工作方案》(梧司通〔2022〕48号)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2022年“宪法宣传周”活动,营造住建系统良好的法治环境。具体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大力提升梧州住建系统依法行政、科学立法,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努力提高社会法治水平及住建领域法律知识水平。

二、活动时间

2022年12月2—10日

三、活动主题

突出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

深入宣传宪法,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宣传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年来取得的伟大成就和基本经验;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四、活动内容和形式

(一)抓好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学习教育

深入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要把学习宣传作为“宪法宣传周”的首要政治任务,重点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将宪法学习列入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内容,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责任科室:机关党委)

认真落实《梧州市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实施意见》,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传教育,开展“宪法进机关”主题活动,组织集体学习宪法,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参与学法用法考试,把学习宪法作为履行职责的基本功和必修课,牢固树立宪法权威。(责任科室:人事教育科、政策法规科,局属各单位)

(二)推进面向基层群众和社会公众宪法宣传教育

按照“推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大力开展宪法进企业、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网络等主题活动,推动宪法学习宣传活动“活起来”“落下去”。

结合实际工作需要,深入服务的企业、施工项目现场、建筑工地、项目业主、设计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等,通过张贴法治宣传标语,宣传法规政策制度、法律知识等多种形式开展普法宣传工作。(责任科室: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开展法律便民、法律惠民活动,通过送法进村入户、开展法律咨询等形式,到我局挂点帮扶村以及各物业小区向群众宣传宪法,推动宪法走入日常生活,走入人民群众。针对基层群众法治需求和关注的热点问题,重点宣传乡村振兴促进法、法治乡村建设以及民法典相关内容等。(责任科室:机关党委、村镇建设科、住房监管科、政策法规科,市建筑设计院、市城乡建设规划设计院、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

(三)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开展宪法宣传活动

一是开设宪法宣传专栏。在“宪法宣传周”期间,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网络视频直播等宣传平台开设学习专栏、专刊,持续宣传宪法和“宪法宣传周”各项活动,局属各单位结合单位实际,制作宪法宣传专栏或海报,营造浓厚宣传氛围。(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局办公室,局属各单位)

二是整合多媒体夯实宣传效果。加大宣传力度,整合多种媒介,通过电子显示屏播放宪法公益宣传片,微信公众号宣传宪法小知识等,确保活动形式多元化,活动影响持续、深入。(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局办公室)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把宪法学习宣传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强化组织领导,抓好推进落实,要把开展“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作为推动落实“八五”普法规划的重要载体,作为履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重要举措,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好各项宪法学习宣传活动,确保宪法学习取得实效。

(二)结合实际,注重实效。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切实履行普法责任,在服务和管理过程中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结合工作实际,以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充分运用好大众媒体和新技术新应用,扩大宣传覆盖面,兴起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热潮。

各基层单位要落实一名“宪法宣传周”活动具体责任人,负责活动组织、开展以及收集开展项目活动情况(包含活动概况、重点宣传内容、宣传照片、发放宣传资料),形成书面材料于2022年12月14日前报政策法规科汇总。局机关各科室相关材料报政策法规科统收集汇总,联系人:冼心怡,联系电话:0774—3886533,电子邮箱:wz3886610@sina.com;局属各单位相关材料报机关党委收集汇总,联系人:蒙宇丽,联系电话:0774-3888586,电子邮箱:wzzjdw@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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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