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春辉:
本委受理叶峻廷、钟宏生、曾祥绿、邓文锋、于德胜、董泽兴、胡栋业、董胜初等8人诉魏春辉、广东碧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资争议案件(梧州劳人仲字〔2024〕第338-345号),已于2024年10月21日开庭审理。叶峻廷等8人提出广东碧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已将梧州舜帝大道碧桂园一期7#~10#、25#26#及地下室劳务工程分包给工汇动力(广州)智能建筑有限公司,叶峻廷等8人认为工汇动力(广州)智能建筑有限公司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于2024年11月14日申请追加工汇动力(广州)智能建筑有限公司为本案被申请人,为查清案情,本委依法同意追加。由于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仲裁文书,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追加被申请人申请书、变更开庭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上述案件定于2025年1月20日15:30在梧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梧州市蝶山二路23号西湖大厦8楼)公开开庭审理,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审理。
梧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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