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推动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提高法治教育的系统化、科学化水平。以《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广西壮族自治区<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实施办法》等为依据,提出了梧州市贯彻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实施方案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
二、出台依据
为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让广大青少年学生从小树立法治观念,养成良好的法治思维习惯和行为方式,是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工程,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全面发展,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的客观要求。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联合印发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教政法﹝2016﹞13号)、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实施办法》的通知(桂教规范﹝2018﹞17号),加快推动我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创新教育形式,着力提高系统化、科学化水平,推动青少年法治教育取得实效,结合梧州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实际情况和需要,制定本方案。
三、工作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宪法教育为核心,以基础法律知识教育为重点,以贴近青少年实际提高教育效果为目的,以构建系统完整的法治教育体系为途径,把法治教育融入学校教育的各个阶段,全面提高青少年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使青少年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践行者,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青少年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
四、工作目标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普及法治知识,养成守法意识,使青少年了解、掌握个人成长和参与社会生活必需的法律常识和制度、明晰行为规则,自觉遵法、守法;规范行为习惯,培育法治观念,增强青少年依法规范自身行为、分辨是非、运用法律方法维护自身权益、通过法律途径参与国家和社会生活的意识和能力;践行法治理念,树立法治信仰,引导青少年参与法治实践,形成对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价值认同、制度认同,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五、主要任务
(一)小学阶段
着重普及宪法常识,养成守法意识和行为习惯,让学生感知生活中的法、身边的法,培育学生的国家观念、规则意识、诚信观念和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
(二)初中阶段
使学生初步了解个人成长和参与社会生活必备的基本法律常识,进一步强化守法意识、公民意识、权利与义务相统一观念、程序思维,初步建立宪法法律至上、民主法治等理念,初步具备运用法律知识辨别是非的能力,初步具备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
(三)高中教育阶段
使学生较为全面地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基本制度以及法律常识,强化守法意识,增强法治观念,牢固树立有权利就有义务的观念,初步具备参与法治实践、正确维护自身权利的能力。
(四)落实主要任务的具体举措
1.强化课堂教育主渠道作用方面:一是完善地方课程教材内容。二是落实课堂教学安排。三是丰富教学方式和资源。四是加大课外读物编写力度。
2.加强校园法治文化建设方面:一是丰富法治教育第二课堂。二是充分用好学校教育平台。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为学校提供相应的法治教育资源和实践机会。三是注重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
3.构建社会共同参与格局方面:一是加强法治教育基地建设。二是强化社会实践的法治教育功能。三是形成法治教育合力。四是充分运用网络平台。增强网络法治教育的吸引力。五是完善家校合作机制。
4.强化责任落实方面:一是强化统筹推动。二是强化督导考核。三是强化落实落地。各级各类学校要将法治教育纳入学校总体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5.完善评价机制方面:一是完善评价举措。二是完善评估手段。
6.加强队伍建设方面:一是加强人员配备。二是加强师资培养。三是加强科学研究。
7.加强经费保障方面。设立专项经费,支持青少年法治教育,支持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教育普法网站建设和教师法治培训、法治教育教学研究等工作。
解读单位:梧州市教育局法规科
解读联系人:李灵
解读联系电话:0774-3825608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