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局直管各学校: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2025年秋季学期中小学教辅推荐目录〉的通知》(桂教教材〔2025〕6号)精神,现将《梧州市2025年秋季学期中小学教辅推荐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目录相关情况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自治区新闻出版局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推荐细则〉的通知》(桂教规范〔2020〕10号)精神,教辅材料一经选用应保持相对稳定,因此市级推荐目录原则上沿用梧州市2024年秋季学期中小学教辅推荐目录。因2025年秋季学期起,我市初中数学七年级教材拟由原沪科版调整为人教版,对应教辅推荐目录需调整适配版本。对于自治区2025年秋季学期目录中已删减的教辅材料,市级推荐目录相应删除,确保与自治
区要求保持一致。学生可自愿购买自治区及梧州市教辅推荐目录内的教辅材料。
二、严格执行选用管理规定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中小学教辅管理政策规定,及时将推荐目录下发到学校,严格规范中小学教辅使用管理。未列入自治区教辅推荐目录的其他类教辅材料,由学生或家长自行在市场上购买,学校不得统一征订或提供代购服务,不得要求或暗示家委会统一征订或代购;教师不得将目录外教辅材料作为学生日常作业或日常测试、考试试卷;不得通过举办各类教改、教研、培训活动向学校、教师推荐或变相推荐自治区教辅推荐目录之外的教辅材料。
三、主动做好无偿代购服务
在教辅材料选购过程中,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校、学生购买任何教辅材料,不得要求学生对同步类教辅材料进行一科多辅征订,不得进入学校宣传、推荐和推销任何教辅材料。学生自愿购买自治区及梧州市教辅推荐目录内的教辅资料并申请学校代购的,学校可以统一代购,做好代购服务,但不得从中牟利。
四、严格规范征订和发行秩序
各学校要将教辅代购事项纳入学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内容,严格按照推荐目录内容组织代购。中小学教辅材料须由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批准、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发行单位发行。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加强教辅材料推荐、代购的规范管理和监督检查,积极维护中小学教辅使用管理的规范有序局面。市教育局将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开展暗访抽查和不定期进行教辅材料管理专项检查,对于违规征订及使用教辅材料的单位及个人,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落实教辅材料征订备案制度
请各县(市、区)教育局汇总本辖区内中小学的教辅征订情况,并填写《梧州市2025年秋季学期中小学教辅使用备案登记表》(附件4),于2025年秋季学期开学后10个工作日内报市教育局备案,纸质盖章版报送至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电子版以Word形式、PDF盖章版形式报送至电子邮箱wzsjjk@126.com。局直管各学校于2025年秋季学期开学后10个工作日内直接将本校的教辅征订情况报市教育局备案,备案要求同上。
未尽事宜,请联系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联系人及电话:贤崇杰,0774—3824756。
附件:
1.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2025年秋季学期中小学教辅推荐目录》的通知(桂教教材〔2025〕6号).zip
2.梧州市2025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教辅推荐目录.xlsx
梧州市教育局
2025年6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