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6日,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梧州市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7—2020年》(梧政办发〔2018〕13号,以下简称《三期行动计划》),对我市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做出了全面部署。现就《三期行动计划》有关重点内容说明如下:
一、编制实施《三期行动计划》的背景意义
2011-2016年,我市按照国家、自治区部署实施第一、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加大资金投入,落实发展措施,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取得明显成效,入园难、入园贵问题得到有效缓解。但由于底子薄、基础差,从总体上看,学前教育仍是我市教育体系中最薄弱的环节,处于爬坡过坎的关键期。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办好学前教育”“幼有所育”“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要求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7-2020年)》和《梧州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巩固第一、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成果,持续推进我市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实现国家和自治区提出的2020年学前教育普及率、普惠率目标,结合我市实际,在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了我市的《三期行动计划》。
二、《三期行动计划》的发展目标
《三期行动计划》遵循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在分析我市学前教育基本情况、发展成效、存在问题和发展需求的基础上,对2017-2020年我市学前教育改革发展明确总体目标,并细化年度目标。
(一)总体目标。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广覆盖、保基本、多元化、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的总体目标,包括三个层面:一是努力实现公办中心幼儿园乡镇全覆盖、全市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0%、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0%的发展目标;二是理顺管理和办园两个体制、建立成本分担和教师队伍建设两个机制,促进学前教育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目标;三是建立评估监管体系,规范办园行为,进一步提高保教质量,基本消除“小学化”现象,努力实现自治区示范幼儿园县级全覆盖的质量目标。
(二)年度目标。提出每年新建和改扩建幼儿园数量、认定和扶持多元普惠幼儿园数量、新增示范幼儿园数量、培训骨干园长和教师人数、学前三年毛入园率、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等指标。同时,将各县(市、区)上报规划作为《三期行动计划》的附件,包括2017—2020年梧州市新增园位规划表、新建公办幼儿园规划表、改扩建公办幼儿园规划表、多元普惠幼儿园发展规划表、新建公办幼儿园规划项目一览表、改扩建公办幼儿园规划项目一览表等规划附表,明确各县(市、区)年度发展指标与建设项目。
三、《三期行动计划》的任务措施
围绕发展目标,《三期行动计划》提出三大重点任务和六项主要措施。
(一)重点任务:一是加快建设,促进普及普惠;二是深化改革,完善体制机制;三是规范管理,提升保教质量。
(二)主要措施:一是通过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大力发展多元普惠幼儿园,以及加强城镇幼儿园建设和整治,积极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二是通过健全“市级规划协调、县级为主管理、乡镇(街道)协助实施、社区参与监督”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理顺机关、企事业单位、城镇街道办幼儿园办园体制,落实幼儿园登记制度,理顺我市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和办园体制;三是通过建立财政投入长效机制、普惠性幼儿园生均财政拨款机制、科学合理的幼儿园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以及完善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健全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和成本分担机制;四是通过加快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核定与配备、落实准入制度和逐年提高幼儿园教师持证上岗率、加大培养培训力度、加强师德教育和师德考评、依法保障幼儿教师待遇,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五是通过加强幼儿园准入管理、完善幼儿园动态监管机制和加强对幼儿园财务制度的指导和监管,进一步健全学前教育监管机制;六是通过划分教研指导责任区加强业务指导、全面普及游戏为主的保教活动、推进示范幼儿园建设、发挥集团化办园辐射作用、坚持幼儿园教育和家庭教育结合,提升幼儿园整体办园质量。
四、《三期行动计划》的保障机制
为全面推进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组织实施,实现第三期行动计划确定的目标任务,我市成立了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各县(市、区)也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同时对《三期行动计划》中的每项具体措施都落实责任单位,通过加强组织领导、深化综合改革、强化考核督导等保障机制,力促啃下学前教育改革发展这一“硬骨头”,推进我市学前教育健康快速发展,努力回应人民群众对接受良好学前教育的期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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