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梧州市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评议考核办法(试行)》(梧教办〔2021〕49号)部署要求,现就开展2021年度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评议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议考核对象
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评议考核总体要求
坚持全面考核、突出重点,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目标导向、力求实效的原则,推动各县(市、区)切实落实《梧州市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和《梧州市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评议考核办法(试行)》相关政策要求。
三、评议考核主要内容
全面评议考核各县(市、区)2021年度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整体推进情况,重点评议考核加强组织领导、出台县(市、区)级方案,明确主体责任、带动基层落实,落实专门机构、强化专业保障,示范引领带动、培育典型经验,优化办学条件、改善用眼环境,配备设施设备、开展监测筛查,减轻学业负担、贯通体育锻炼,实施家校联动、发挥家庭作用,重视科普宣传、推进健康教育,运用信息技术、建立健康档案,加大监管力度、净化市场环境,降低近视发生、严格评议考核等落实情况。
四、评议考核程序
(一)自查自评。请各县(市、区)全面总结 2021 年度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形成自评报告并附自评量化分值表(见附件)及相关佐证材料。自评报告包括主要工作进展、成绩和亮点、问题和不足、2022年度工作计划等内容,报告正文字数限 5000字以内。
(二)集中评议。市教育局、卫生健康委、文广体旅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根据各县(市、区)自评情况,结合日常监督检查情况,对相关指标内容进行考核评价,形成考核和整改意见,明确得分。
(三)通报结果。评议考核结果由市教育局、卫生健康委、文广体旅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向各地反馈,并按程序向社会公开。对考核结果排名靠前的县(市、区)予以表扬,加强激励,在宣传典型经验和改革试验试点等方面予以倾斜。对排名靠后的县(市、区)进行提醒,视情况约谈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人。各地应在考核结果通报一个月内向市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提出整改措施并明确整改时限。
五、评议考核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加强对评议考核自评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自评工作有序开展。
(二)确保自评质量。各县(市、区)要严格进行自评,确保自评报告质量和自评量化分值表客观准确。做好自评材料的收集和整理,确保自评材料经得起核查,自评结果经得起检验。
(三)严肃考核纪律。考核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请各县(市、区)按照要求开展2021年度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自评工作,并于 2022年 1月 20日前将经县(市、区)人民政府同意并加盖县(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章的自评报告、自评量化分值表及佐证材料报送市教育局(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并上报)。
联系人及电话:杨小清,3829066 。邮箱:wzsjjk@126.com。地址:梧州市长洲区三龙大道72号红岭大厦1619室。
附件:2021年度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评议考核自评量化分值表
梧州市教育局 梧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梧州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梧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12日
附件
2021年度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评议考核量化分值表
报送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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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议考核 项目 |
评议考核要点 |
分值 |
评分 得分 |
自评扣分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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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组织导,出台县(市 、区)方案 |
1.成立县(市 、区)级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领导小组或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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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印发县(市 、区)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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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县(市 、区)财政统筹安排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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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主体责任,带动基层落实 |
4.县(市 、区)人民政府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督促落实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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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专门机构,强化专业保障 |
5.明确县(市 、区)儿童青少年近视专门机构,加强近视防控技术指导,落实工作人员和办公空间等基本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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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加强疾控机构学校卫生科(所)、眼科医疗机构、区域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近视防控专门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和综合医院眼科建设,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危险因素监测和防控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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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引领带动,培育典型经验 |
7.积极开展近视防控试点县(市、区)、改革试验区建设,落实建设要求,总结典型经验,加强推广宣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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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建设一批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特色(示范)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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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办学 条件,改 善用眼环 境 |
9.采取措施改善中小学校、 幼儿园教学设施和环境,配备符合标准的可调节课桌椅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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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严格按照中小学校设计规范、中小学校建设标准等,落实教室、宿舍、图书馆(阅览室)等采光和照明要求,使用利于视力健康的照明设备,学校教室照明等设施以及教材、考试试卷等用品相关强制性卫生标准达标率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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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消除“大班额”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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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备设施设备,开展监测筛查 |
12.将学校卫生作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加强中小学校医务室、卫生室、保健室和中小学校保健机构、疾控机构学校卫生科所建设,在人员配备、政策制定、资金投入等方面提供支持,加强培训,提升专业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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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为中小学校、幼儿园配备近视防控基础设施、设备,指导开展日常近视监测筛查,提升基层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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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寄宿制中小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00 名学生以下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兼职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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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轻学业负担,贯通体育锻炼 |
15.切实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生减负实施方案》,控制书面作业总量,指导学生参加实践锻炼,组织学生参加文体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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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严格落实国家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每天安排30分钟大课间活动,保障中小学生在校时每天 1 小时以上户外活动,保障学生课间到教室外活动,规范开展每天上下午各 1 次眼保健操,实施学生体育家庭作业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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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加快体育与健康课程师资队伍建设,完善学校体育、健康教育场地设施,深化学校体育与健康教学改革,积极推进校园体育项目建设,落实学校健康教育内容和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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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家校联动,发挥家庭作用 |
18.提升家庭近视防控知识和意识,做好家庭近视防控工作,安排孩子每天进行户外活动或体育锻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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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加强宣传教育,倡导家长增加陪伴孩子户外活动时间,减少陪伴时电子产品的使用,引导孩子特别是学龄前儿童科学使用电子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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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学校本着按需原则合理使用电子产品,使用电子产品开展教学时长原则上不超过教学总时长的 30%,布置作业不依赖电子产品,原则上采用纸质作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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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视科普宣传,推进健康教育 |
21.县(市 、区)人民政府加强对《梧州市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的宣传、解读、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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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支持自治区、市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专家宣讲团工作,积极开展宣讲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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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重视近视防控科普宣传,利用当地媒体和宣传平台,广泛开展宣传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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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加强学校健康教育主阵地建设,引导学校、家庭、学生和全社会重视近视防控,营造良好氛围。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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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信息技术,建立健康档案 |
25.推动学龄儿童青少年近视健康电子档案建档率达到 100%,并随儿童青少年入学实时转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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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开展近视防控大数据监测,指导科学防控近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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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6岁儿童每年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达90%以上,逐步落实0—6岁儿童视力健康电子档案建档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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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监管力度,净化市场环境 |
28.加大近视防控行业监管力度,开展眼科医疗服务行为监管,严厉打击虚假宣传、劣质产品和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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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杜绝进校园发放近视防治广告、开展商业宣传等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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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 近视 发生,严格 评议考核 |
30.在 2018 年儿童青少年近视率基础上,每年总体近视率下降水平达到《梧州市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目标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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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将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总体近视率和体质健康状况纳入考核,严禁县(市、区)人民政府片面以学生考试成绩和学校升学率考核教育部门和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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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将视力健康纳入素质教育,将儿童青少年身心健康、课业负担等纳入义务教育质量监测评估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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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分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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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议考核加分项目 |
定期曝光和公布不合格近视防治单位、企业目录和产品目录,供家长和学生选择近视防控产品和服务时参考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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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落实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全面开展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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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社区防控站点,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适宜技术试点并推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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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孕产妇和0-6岁儿童家长开展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抓早抓小防控近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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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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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