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的过程和依据
为抓好《自治区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协调机制关于2020年广西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督察情况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确保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我委根据国办发[2018]63号、桂政办发[2019]79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此方案。于2020年10月9日—10月13日,向各成员单位征求了修改意见,并根据各单位反馈意见对原有方案进行了修改,草拟出新的“梧州市贯彻落实2020年广西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二、方案的主要内容
针对《通报》中反馈的协调机制运行不到位、各项工作推进不平衡、督察推动不够有力、行业自律不充分、信用监管不健全、组织保障不匹配等6大方面23个问题,逐个问题制定了整改措施、责任单位、整改时限,希望各级各部门依据职能,通过完善综合监管工作体系、加快推动综合监管机制高效运行、大力提升综合监管执法整体效能、推进完善综合监管信用监管机制、建立完善权威有效督察机制、强化综合监管保障措施等方式,力图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
三、组织保障部分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行动自觉。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不折不扣落实好整改任务。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各级各部门要将整改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层层明确责任,传导压力,确保整改任务如期完成。
(三)坚持标本兼治,落实整改措施。要按照整改措施、职责分工、时限要求,对督察反馈的问题一项项落实,一件件推动。
(四)强化信息公开,做好宣传报道。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回应社会关注,广泛宣传国家和我综合监管政策文件。
解读单位:梧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系人:梁宇
联系电话:0774-382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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