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住建局,各预拌混凝土企业:
为加强我市建筑工程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深化违规使用海砂整治,落实建设工程参建主体、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质量责任,保障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违规使用海砂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建管〔2022〕27号)要求,经研究,我局决定开展2022年梧州市建筑工程预拌混凝土质量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和对象
全市在建建筑工程项目,以及全市已取得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
二、检查内容
(一)现场抽查在建建筑工程混凝土质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是否存在违规使用海砂的行为;
(二)现场抽查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的主要人员、机械设备、试验室配备等方面是否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
(三)现场抽查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试验室质量管理工作是否按规范开展,同时抽查企业用砂情况。
三、检查时间及方式
检查时间:从2022年12月21日起,采用“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进行,分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和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两个方面开展专项抽查。
(一)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专项检查
即日起,各监督机构对辖区内的建筑工程开展建筑用砂、混凝土拌合物及工程实体的监督抽测,对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违规使用海砂的行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检查用表见附件2)
(二)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专项检查
我局将组织专家组成检查组,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重点对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资质和试验室管理行为进行抽查,同时抽查企业用砂情况。
四、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专项检查检查组成员
组 长:冯志龙(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副组长:邵 毅 (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质量和安全管理科负责人)
组 员:彭思路 (梧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站高级工程师13877418618)兼联络员
彭 恒(梧州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高级工程师)
范鉴坤(梧州市建筑设计院高级工程师)
五、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住建局按照通知要求开展工作,负责对辖区范围内已取得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和在建建筑工程项目的混凝土质量和海砂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预拌混凝土质量。并将检查结果汇总于2023年1月15日前报我局质安科邮箱:wzzjjzak@163.com。
(二)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要高度重视本次检查,对照检查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分析原因,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消除各类隐患,提高产品质量。
(三)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需安排熟悉资质管理和实验室管理标准的工作人员,如实填写《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基本情况表》(详见附件1),特别是“预拌混凝土产量及用砂量”须如实填报,并在2022年12月20日前将《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基本情况表》加盖公章的扫描文件发送至我局建筑质量和安全管理科邮箱:wzzjjzak@163.com和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站邮箱gxwzjgz@163.com,纸质版于2022年12月31日前提交至我局建筑质量和安全管理科。
(四)对专项抽查及监督抽测中发现的不合格事项,各监督机构应及时向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或建筑工程主要参建单位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被责令限期整改的企业应在整改期限内完成整改工作,并按要求报送相关整改材料。
(五)参加检查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联系人:邵毅 联系电话:0774-3892369
附件:1.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基本情况表
2.违规使用海砂整治工作检查表
3.附表1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试验室设备表
4.附表2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技术文件目录表
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