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参保单位:
为加快我市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发放工作,我局委托我市各银行发放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请你单位在接到银行领卡通知后,按银行要求派专职人员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指定银行网点领取你单位职工的社会保障卡,领卡后在10个工作日内发放到职工本人手上并到相应银行网点办理激活手续。社会保障卡激活三天后方可用于就医购药,逾期领卡激活的我局将停止原医保卡的使用。
因离职等各种原因不能发给职工本人的社会保障卡,由单位填写《社会保障卡退回清单》,统一退回我局征缴科7号社会保险卡证发放、挂失业务窗口。社会保障卡的使用办法另见《关于社会保障卡制发和应用有关问题的通知》。上述有关表格和通知可到我局7号窗口索取,或登录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gxwz.hrss.gov.cn)下载。
如有疑问请联系我局,电话:6029118。
梧州市社会保险事业局
2016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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