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
为做好2016年度我市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年审)工作和社会保障卡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
(一)资格认证对象
我市已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和供养人员。
(二)资格认证时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为避免扎堆到银行网点或社保经办机构认证,建议按照本人出生月份(以身份证记载的出生月份为准)进行认证。
(三)资格认证办法
1.网络认证。在家庭或其他有网络视频的社会服务场所,按照《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手册》操作流程,在家人协助下自主完成资格认证。
2.手机认证。登录老来网(www.laolai.com),通过手机扫描二维码下载APP,在家人协助下完成资格认证。
3.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到市内各指定银行网点进行认证。
4.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到市社保局三楼服务大厅和各经办服务点的“自助一体机”进行认证。
5.异地居住、境外居住、行动不便人员,无法采用上述认证办法的,可填写相应认证表格(可从www.gxwz.hrss.gov.cn下载),加盖相应印章后寄回我局。
(四)注意事项
1.今年起认证工作将实现常态化,在每年1月1日到12月31日中任何一个工作日都可以办理认证,不可跨年认证,请合理安排时间错峰办理。
2.已参加“人脸识别”建模的人员,我局提供了多种认证途径,建议已建模人员尽量采用自助方式,在家人协助下通过网络或手机足不出户自主完成认证。
3.2016年1月起,新增退休人员在领取养老金的次月之前,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到市内各指定银行网点办理“人脸识别”建模采集。
4、以后年度认证办法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二、关于社会保障卡发放
(一)社会保障卡发放
我市目前正向全市参保人员发放社会保障卡,取代原使用的医保卡。社会保障卡由金融机构负责发放。金融机构通知个人或单位办理领卡手续,本次发卡工作将分期分批进行,未领取社会保障卡的市民请耐心等待通知。
(二)社会保障卡使用
1.领取的社会保障卡还不能马上用来就医购药,必须激活才能使用。自领卡之日起三天内系统将自动激活社保功能,激活之前仍须使用原医保卡就医购药。
2. 社会保障卡具有社保功能和金融功能。社保功能除了保持原有医保卡的功能外,还支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区内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就诊及购药直接结算,今后将逐步应用社会保险待遇领取、信息查询等其他功能。金融功能按照金融机构相关规定使用。
3.社会保障卡的密码分为社保功能密码和金融功能密码,两个密码相互独立,互不相关,领卡后首次使用社保功能时必须输入初始密码。如需修改社保功能密码,可凭身份证原件(或户口簿)到定点医院、零售药店的收费结算窗口修改,或者到我市各级社保经办机构、服务点修改密码。金融功能密码设置按照金融机构相关规定办理。
以上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我局。我局各经办服务点的联系方式为:
梧州市社保局 电话:6029073(年审),6029118(社会保障卡)
梧州市社保局(新兴)服务点 电话:3989955(年审), 3989956(社会保障卡)
梧州市社保局(民主)服务点 电话:2810066(年审),
2810099(社会保障卡)
梧州市龙圩区社保管理部 电话:2596955(年审),2596950(社会保障卡)
梧州市社会保险事业局
2016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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