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2〕3号)规定,我局对梧州市卓丽职业培训学校提交的李创钧等34名人员的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拟同意向梧州市卓丽职业培训学校拨付其代为垫付的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共计陆仟贰佰玖拾元整(¥6290.00元)。现予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11月3日至11月7日)。公示期间对公示名单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25年11月7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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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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