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梧州市广博物流有限公司、广西黔宏建材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李勇发、陈文权、黎庆辉、谢海、范铭丰、甘德建、杨子向、覃柏青、廖天详、聂楼威等10人诉广西梧州市广博物流有限公司和广西黔宏建材有限公司确认劳动关系、工资、赔偿金等争议案件(梧州劳人仲字〔2023〕第805-814号),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仲裁申请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等法律文书,现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3号)第二十条第二款、《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依法向广西梧州市广博物流有限公司、广西黔宏建材有限公司公告送达上述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日即视为送达。你单位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本案定于2023年10月24日15时30分在梧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梧州市长洲区新兴三路69号附楼)公开开庭审理,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将依法缺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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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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