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谢思维等5人诉你单位工资、经济补偿金劳动争议一案(梧州劳人仲字〔2023〕第686-690号),于2023年9月12日依法作出仲裁裁决书,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梧州劳人仲字〔2023〕第686-690号仲裁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广西梧州市新兴三路69号附楼)领取仲裁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当事人如不服裁决,可于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梧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3年9月27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