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要求,按照“统一标准、联合测绘、成果共享、依法监管”的思路,在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涉及的测绘服务领域推行“多测合一”改革,整合测绘服务事项,实现对同一标的物只测一次、同一测绘事项由一家测绘单位承担、同一测绘成果只提交一次的改革目标。
2019年以来,全区各市陆续启动辖区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的“多测合一”改革工作,有效破解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测绘环节多、周期长、标准不统一、成果共享难、费用高等突出问题,同时,压缩了工程建设项目测绘审批周期,降低了测绘成本,提高了测绘事项服务效率,激发了测绘地理信息行业的活力,有效带动了企业投资热情和经济社会发展活动。为此,我市急需建设“多测合一”综合业务管理系统,通过信息化赋能实现“多测合一”项目网上联合审批,实现联合验收,压缩审批时限,强化动态监管,加强审批信息公开与共享服务,全面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提速要求。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广西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22〕40号)、《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我市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的通知》(梧政办发〔2022〕83号)等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梧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
二、制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2017年4月27日第二次修订);
(二)《广西壮族自治区测绘管理条例》(2019年7月25日第二次修订);
(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
(四)《自然资源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2号);
(五)《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发〔2019〕28号);
(六)《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防空和边海防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改革的指导意见〉(试行)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技术规程〉(试行)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20〕75号)。
三、编写过程
根据国家、自治区以及市政府等有关文件要求,市自然资源局参照南宁等市经验起草《梧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2—3月先后经局内部审查并结合有关部门及测绘资质单位意见修改完善。2022年8月26日和11月15日组织有关单位、部门召开听证会和研讨会,结合与会意见修改完善。2023年3月22日通过了市政府专题会审查。2023年4月17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四、主要内容
《暂行办法》共二十八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明确了《暂行办法》的制定目的和依据、适用范围、技术规范及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
二是明确了在工程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将测绘内容相近或属于同一审批阶段的多个测绘业务,整合为一个测绘业务,由项目业主按照实际情况,分别委托一家具备相应资质的测绘资质单位开展测绘活动,测绘成果供相关主管部门审批使用。
三是规定全市行政区域内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建设项目,除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属国家、省级审批的建设项目外,均实行“多测合一”。
四是对测绘类型、技术标准、入库管理作了说明,设立了测绘资质单位名录库的准入条件、实施程序及监督管理要求。
五、特色亮点
(一)首次在我市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中,将测绘内容相近或属于同一审批阶段的多个测绘业务,整合为一个测绘业务。
(二)首次在我市范围内建立测绘资质单位名录库管理,明确了测绘资质单位名录库的准入条件、工作实施程序及监督管理要求,向社会公开,实行动态管理;建设单位可根据测绘项目规模,查询名录库内具备相应资质等级、业务范围和技术能力的测绘资质单位,自行选择测绘资质单位开展测绘活动;
(三)测绘项目通过网上进行备案,简化备案手续及流程,项目基本信息可公开查询;通过建立行业信用管理体系,采取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加强对测绘行业的事中、事后监管,有效提高测绘行业的服务水平。
(四)对上传的“多测合一”项目测绘成果进行技术审查,对符合技术标准的成果才能入库归档,对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测绘成果提出修改意见并退回,有效防范测绘成果质量问题。同时,根据测绘技术要求建立有关测绘质量和测绘技术管理制度,不断提升、完善行业管理水平。
(五)督促测绘资质单位建立完整的“多测合一”项目档案,不断完善测绘成果的使用和管理,按照保密法律法规有关要求,建立健全保密管理制度,切实做好测绘成果的保密工作。
六、惠民举措
方便项目建设单位(包括个人业主)线上办理为建设单位提供网上查询、网上办理、网上递件等服务,建设单位可根据测绘项目规模,查询名录库内具备相应资质等级、业务范围和技术能力的测绘资质单位,自行选择测绘资质单位开展测绘活动,实行“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自助办”;同时,减少了测绘数量和费用,降低测绘总成本。
七、关键词诠释
工程建设项目各个阶段包括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和施工、竣工验收等阶段。
(一)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包含选址测绘、规划用地测量、土地勘测定界、不动产(土地)地籍测量等。
(二)工程建设许可和施工阶段包含房屋面积预测绘、规划验线测量、规划建设过程测量等。
(三)竣工验收阶段包含竣工测量、房屋面积实测绘、地籍测量等。
政策解读单位:梧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黄永强
联系电话:0774—6025929
文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