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印发了《梧州市创建自治区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长洲区)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这是慢性病综合示范区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是进一步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合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动健康广西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慢性病主要包括心脑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
糖尿病、口腔疾病以及内分泌、肾脏、骨骼、神经等疾病,是严重影响我市居民健康和生活质量的主要疾病。随着慢性病发病、患病和死亡人数不断增加,居民慢性病负担也日益加重,慢性病已成为影响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重大公共卫生问题。
一、方案背景
《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健康广西建设的决定><“健康广西2030”规划>的通知》(桂发〔2017〕10号)要求“加强慢性病综合防控,每个设区市建成1个示范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的创建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为如期完成自治区党委政府部署的任务,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区示范区建设工作,要求各市认真研究,至少推选1个县(市、区)作为示范区创建对象。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规范示范区评审程序,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发〔2016〕44号)《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桂卫疾控发〔2017〕27号)《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防治慢性病中长期规划(2018-2025年)的通知》(梧政办发〔2018〕52号)的精神,我市选择在长洲区创建慢性病综合示范区。
一、主要政策依据
(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防治慢性病中长期规划(2017—2025年)的通知》(国办发〔2017〕12号)。
(二)《国家卫计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发〔2016〕44号)。
(三)《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健康广西建设的决定><“健康广西2030”规划>的通知》(桂发〔2017〕10号)。
(四)《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桂卫疾控发〔2017〕27号)。
(五)《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防治慢性病中长期规划(2018-2025年)的通知》(梧政办发〔2018〕52号)
《方案》由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建设范围、工作任务、工作步骤和工作措施六个个部分构成。
全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正确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以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为核心,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动力,以控制慢性病危险因素、建设健康支持性环境为重点,减少可预防的慢性病发病、死亡和残疾,实现由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全生命周期的卫生与健康服务,大幅提高我市居民的健康水平。
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动员社会、全民参与的基本原则,以不断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需求为目标,确定了各部门间的工作任务,明确了示范区建设时间安排以及申报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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