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中等职业学校布局调和专业结构优化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实施,建立符合我市地方发展需求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提升中等职业教育质量,解决当前我市中等职业教育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办学规模小、教学资源分散、办学效益低的学校进行调整,对重复开设、师资不足、课程体系不完善的专业进行优化,进一步整合相关教育资源、优化资源布局,加强中等职业教育专业集群建设,最大化地发挥职业教育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作用。现就《方案》有关重点内容说明如下:
一、编制实施《方案》的背景意义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布局调整和专业结构优化的指导意见》(桂政办发〔2017〕145号)文件精神,对梧州市现有18所中职学校布局规划发展进一步梳理,对各个中职学校根据原来的业务、行政隶属关系,作进一步整合,合并或重组升级,形成市职业教育中心、市卫计委、市人社局和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协同管理的职业教育新格局,“修复”、“接续”原来的业务行政关系。综合以上情况,结合梧州市职业教育的实际,草拟了《梧州市中等职业学校布局调整和专业结构优化实施方案》(初稿),经多次征求各县(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学校师生、家长代表意见并修改完善后,上报自治区教育厅,得到自治区教育厅回复同意,形成《梧州市中等职业学校布局调整和专业结构优化实施方案(送审稿)》。
二、《方案》的总体要求
(一)核心内容。到2020年,基本形成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结构合理、资源优化、质量水平高、特色鲜明的中等职业学校总体格局。基本形成与区域经济和产业转型升级匹配程度高、结构合理、错位发展、特色鲜明的中等职业教育专业发展新格局。
(二)具体指标。一是清查办学资质。开展办学资质清查工作,对达不到自治区教育厅要求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规模500人以上标准的学校,不再独立设置,与其他中等职业学校进行资源整合,对连续3年未招生学校,撤销中等职业学校建制。二是整合公办教育资源。有的中等职业学校规模小、质量低,根据经济发展和产业需求,通过合并、撤销等方式整合,调整到就业充分的中等职业学校,做大做强。集中力量办好在市起示范引领作用的中等职业学校。三是优化学校专业设置。布局调整后,每所学校要集中力量重点建设2—3个品牌专业或特色专业,要布局1个以上与梧州产业相适应的主干专业群。各学校要加强专业内涵建设,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四是规范民办学校办学。在积极鼓励、支持民办职业教育发展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对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的管理。鼓励民办中等职业学校之间通过合资、合作等形式进行资源整合,支持优质民办中等职业学校整合规模小、条件差、质量低、特色不显著和达不到自治区教育厅标准要求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
(三)整合内容。原有18所职业学校(含2所区直职业学校),调整后保留4所中等职业学校,整合4所技工学校,撤销2所职业学校,辖区内区直学校校名调整。
1.保留市职业教育中心,保留市一职、市二职、市财经学校3所职业学校归属权不改变。保留梧州市卫生学校,隶属市卫计委管理,办学地址在梧州职业学院第三期地块。
2.整合梧州市机电技工学校、梧州市技工学校、梧州市轻工技工学校、梧州市城市建设技工学校4所技工学校升格为梧州市高级技工学校,办学地址不变,隶属市人社局管理。
3. 撤销2所学校,分别为梧州市长洲职业学校、梧州市农机校。
4.梧州市辖区内2所区直中等职业学校: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校、广西梧州商贸学校。市教育局指导两所区直中等职业学校根据地方产业发展需要调整专业布局和新增专业;做好重复校名调整后只保留一个的工作;根据学校专业设置和生源情况,按照自治区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标和职普比大体相当的要求,纳入全市招生和送生统筹。
四、《方案》的主要工作举措
(一)理顺市区公办中等职业学校的管理体制。
(二)市区中等职业学校人力资源核查及统筹。
(三)落实学校用地。
(四)推进梧州市机电技工学校、梧州市技工学校、梧州市轻工技工学校、梧州市城市建设技工学校的合并办学。
(五)扩大市区公办中等职业学校的办学自主权。
(六)市区中等职业学校工作职能调整。
(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优化整合。
(八)加强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的管理。
五、《方案》的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市长为组长,分管教育副市长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一把手为成员的中等职业学校布局调整和专业结构优化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有关部门职责,推进我市中职学校布局调整工作顺利实施。
(二)建立激励机制。以自治区教育厅职业学校办学标准为要求,强化资金引导,建立督导激励机制。对推动学校布局调整工作成绩突出的部门和学校给予表彰奖励。
(三)开展督导检查。完善督导制度,加强督导检查,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专项检查,对学校调整工作开展过程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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