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2年下半年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市场暨检测机构检测行为专项检查的通知

2022/12/12 1.3w 阅读 242 点赞

各县(市)住建局、各检测机构:

为加强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质量行为的管理,规范检测市场秩序,确保工程质量,根据年度工作计划,我局决定组织开展我市2022年下半年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市场暨检测机构检测行为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取得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检测资质在我市范围内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业务的检测机构(含异地试验室)。

二、检测内容

(一)检测机构资质情况,包括检测机构的检测人员、仪器设备、环境设施及管理制度等。

(二)检测机构开展检测业务执行相关规定和标准规范情况,特别是检测样品唯一性标识使用情况。

(三)检测机构的市场行为和质量行为,特别是检测合同登记、检测项目不合格处理及检测报告准确性等情况。

(四)检测机构的信息化建设情况和视频监控使用情况,特别是自用的检测信息管理系统使用情况。

(五)检测机构诚信评价的综合考核评分情况。

(六)检测机构的现场检测行为,特别是现场检测人员的履职情况。

三、检查方法

本次检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在检测监管信息系统随机抽取检测机构和现场检测项目,对检测机构固定场所或工地现场检测地点的检测工作质量情况进行检查。

四、检查时间

20221215-20日。

五、检查组成员

长:冯志龙(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副组长:邵毅(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质量和安全管理科负责人)

员:彭思路(梧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站高级工程师)兼联络员

恒(梧州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高级工程师)

范鉴坤(梧州市建筑设计院高级工程师)

六、检查要求

(一)各县(市、区)住建局按照通知要求开展工作,负责对辖区范围内的工程质量检测市场暨检测机构检测行为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汇总于2023115日前报我局质安科邮箱:wzzjjzak@163.com

(二)各检测机构要高度重视,接到本通知后应组织人员按要求进行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

(三)参加检查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联系人:邵毅联系电话:0774-3892369

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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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