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建办标〔2021〕26号)及《关于开展梧州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名录登记相关工作的通知》(梧建〔2024〕40号)文件的要求,我局于2024年3月15日起对驻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开展名录登记工作。经审核,符合登记要求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共计69家(截止至2024年11月20日),现将名录予以公布。
为加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事中事后”监管,并及时了解反馈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造价从业人员的执业情况,建议各相关单位委托造价咨询企业提供专业咨询服务,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时,在满足相关委托条件的前提下优先选择本名录内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附件:2024年梧州市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企业名录
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