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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4年第二次全市建筑市场暨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层级监督业务指导服务工作的通知

2024/11/28 1.8w 阅读 324 点赞

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梧州)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梧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站,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落实全国、全区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全国、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住房城乡建设部安全生产工作视频调度会议和全区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安全生产视频调度会议精神,遏制我市建筑施工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势头,切实推进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走深走实。经研究,我局决定开展2024年第二次全市建筑市场暨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层级业务指导服务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20241129日开始,至126日前结束,具体指导服务时间另行通知。

二、工作方式和范围

本次调研范围覆盖三县一市、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及市辖区。调研内容主要包括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履职、建筑市场行为、工程质量安全、建筑起重机械管控情况。调研组结合当地提供的在建工程项目清单随机开展抽查,在每个县(市、区)随机抽查2个工程项目,重点检查大跨度大空间公共建筑、住宅工程、保障性安居工程、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配套建设工程、高中及义务教育保障建设工程、养老机构建设工程、工业园区项目、市政设施建设工程等,对国务院安委会综合检查组20246月对广西开展检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以及举一反三工作情况进行再次回头看。三、工作组成员

  长:冯志龙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第一小组: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质安科科长(兼联络员)

杨兆忠  市质安站副站长

消建科、建管科工作人员各1

邀请专家3人(其中:工程质量、安全、机械专家各1人)

负责长洲、龙圩、藤县、岑溪市

第二小组:

冼文俊  市质安站站长(兼联络员)

农翠玲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质安科副科长

消建科、建管科工作人员各1

邀请专家3人(其中:工程质量、安全、机械专家各1人)

负责万秀区、粤桂合作试验区、苍梧县、蒙山县

四、主要内容

(一)对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履职情况的主要内容。

1.各地落实《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情况。

2.各地落实《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区房屋市政工程高处作业吊篮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桂建质〔20242号)、梧州市住建局《关于开展全市房屋市政工程高处作业吊篮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梧建〔202443号)要求情况。

3.各地落实《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模板和脚手架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桂建质〔20244号)要求情况。

4.各地落实《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房屋市政工程高处作业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桂建质〔20246号)要求情况。

5.各地落实《广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站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情况。

6.各地落实《梧州市2024年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情况。

7.各地学习、宣贯《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情况。

8.各地部署开展重大事故隐患、高处坠落等事故高发类型隐患以及深基坑、脚手架、高支模、起重机械设备、有限空间作业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

9.各地推进安责险购买、智慧工地平台接入使用等情况。

(二)对企业(项目)调研的主要内容。

1.行为管理情况。包括工程基本建设程序的执行情况;项目参建各方建筑市场行为情况;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和监理企业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人员等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和实施、人员培训教育和持证上岗、开展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以及专项方案编制、审批、交底和实施情况等质量管理行为。

2.工程实体质量情况。包括建筑材料进场检验、海砂使用、混凝土试件留置和试验、地基与基础检测以及主体结构尺寸、钢筋绑扎和连接等实体质量情况,重点检查实体结构渗漏、开裂等质量通病及其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3.现场施工安全情况。包括施工现场的基坑支护与防护、脚手架和模板支架搭设、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拆、有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消防安全、临时用电安全等方面内容,重点抽查起重机械设备、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和高处作业吊篮的防坠、限位和限载等安全装置设置情况。

4.危险性较大及超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隐患排查、人员履职、方案落实等情况。

5.工程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规范性文件的贯彻、执行情况。

6.开展《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情况。

7.施工现场使用危及生产安全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情况,以及施工材料进场见证取样送检、唯一性标识使用情况。

8.项目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投保及智慧工地平台接入使用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梧州)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安排一名联络员与工作组联络员联系对接层级业务指导服务相关事宜。

(二)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梧州)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准备好辖区内《在建房屋市政工程一览表》并报送工作组,以便工作组开展业务指导服务工作。

(三)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梧州)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督促服务项目相关责任单位项目的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到场配合工作组开展工作。

(四)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梧州)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安排2名具有行政执法资格证件的同志随工作组一同开展服务工作。

(五)各工作小组要轻车从简,廉洁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联系人:李明灿,联系电话:0774-3892369,邮箱:wzzjjzak@163.com

附件:1.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履职情况检查表

      2.在建工程基本情况检查表

      3.建设工程基本建设程序及有关情况检查表

      4.建设单位市场行为检查表

      5.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分包)企业市场行为检查表

      6.工程质量安全检查表

      7.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情况评分表

      8.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综合评分汇总表

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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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