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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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024/03/06 1.4w 阅读 99 点赞

各县(市)住建局、各城区建设局、各建筑业企业:

现将《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桂建政务〔2024〕3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根据通知要求,做好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

附件:《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桂建政务〔2024〕3号)

梧州市住房和城乡住建局

2024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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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