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梧州)管委会、各园区管委会、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定期报送装配式建筑推广工作情况的函》以及《2021年梧州市推进装配式建筑年度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请各管委会、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于2021年8月17日前将装配式建筑推广工作情况报送至我局技术科工作邮箱,以便汇总上报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联系人:郑天翔;联系电话;0774-3887100;电子邮箱:wzjgwzgs@163.com。
附件:
1.《关于定期报送装配式建筑推广工作情况的函》
2. 关于印发《2021年梧州市推进装配式建筑年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8月16日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