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
政策政策解读

关于印发《梧州市义务教育校内课后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8/30 1.3w 阅读 478 点赞

各县(市、区)教育局,局直管各单位:

现将《梧州市义务教育校内课后服务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梧州市教育局

                           2021年8月27日


梧州市义务教育校内课后服务实施方案

为做好义务教育校内课后服务工作,解决学生家长实际困难,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的通知》(中发办〔2021〕4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桂政办发〔2017〕144号)和《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桂教办〔2021〕55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强化担当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做好课后服务。将课后服务作为解决家长急难愁盼问题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强化学校育人主阵地,发挥学校主渠道作用,把做好课后服务作为“五项”管理和“双减”工作的重要举措,切实减轻学生过重学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确保课后服务全面高质量开展,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积极担当、全面覆盖。落实教育行政部门管理责任和学校主体责任,按照“能开尽开、应开必开”的工作要求,制订完善校内课后服务“一县一策”“一校一案”,积极主动向本校有需要的学生提供力所能及的校内课后服务。做到课后服务两个“全覆盖”,即义务教育学校全覆盖、有需求的学生全覆盖。

(二)公益惠民、自愿参加。校内课后服务坚持公益普惠性,政府、学校、家长共同合理分担校内课后服务运行成本,为学生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校内课后服务应充分体现自愿原则,遵从学生及家长意愿,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参加。

(三)主动公开、民主管理。校内课后服务由学校统一组织或引入第三方机构参与实施,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措施、费用标准等事项要公开公正,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四)安全有序,规范管理。学校应当根据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建立健全校内课后服务安全应急预案、管理制度和管理人员工作规范,强化规范管理,切实做好学生在校托管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

三、服务时间

校内课后服务时间主要指正常上课日的早上、中午和下午课后,不含周末、节假日、寒暑假期等休息时间。全面推行课后服务“5+2”模式,即学校每周5天都要开展课后服务,每天不少于2小时,下午课后服务结束时间不早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对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学校应提供延时托管服务,切实解决广大家长“接送难”问题。学校实行弹性离校机制,但不得强制有需求在校自主学习的学生在课后服务时间结束前离开学校。有条件的非寄宿制初中,周一至周五可设晚自习(一般安排2小时以内,原则上不晚于20:30结束)。学校可统筹安排教师实行“弹性上下班制”。

四、服务对象

校内课后服务对象为本校在读且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学生。

五、服务模式

(一)以学校为主体组织开展课后服务,由本校教职工承担,或聘任退休教师、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员或志愿者参与。

(二)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第三方机构参与学校课后服务。第三方机构进入学校开展课后服务需经过当地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遴选审批同意,不能由学校直接引进,且不能开展学科类课后服务。

(三)利用博物馆、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实践基地等社会资源,共同参与课后服务工作。

六、服务内容

(一)早餐、午餐服务

鼓励有条件的学校为有需求的学生提供早餐、午餐服务。学生早餐、午餐一般由学校食堂统一供应或选择有合法资质的集体配餐企业进行配送,确保食品安全。

(二)午休服务

午休一般安排在教室,有条件的安排在学生宿舍或经过改造具备消防等安全条件的阅览室、体育馆、功能室等其他场所。

(三)课后学业辅导和素质扩展服务

课后服务时间安排自主作业、自主学习、自主阅读、教师答疑等学习活动,同时积极开发设置丰富多彩的体育、艺术、劳动、科普活动,以及娱乐游戏、拓展训练、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观看适宜儿童的影片等,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补习辅导和答疑,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努力满足学生的不同需求。小学一、二年级以团队活动、体艺活动、课外阅读、实践活动、手工操作等为主,不得借课后服务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三至六年级以作业辅导、学业指导、体艺活动、课外阅读、兴趣小组、科技创新、团队活动、综合实践为主,指导三至六年级学生在校内完成书面家庭作业。初中以作业辅导、学业指导、答疑解惑、体艺活动、课外阅读、兴趣小组、综合实践、科技创新、团队活动为主,指导学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家庭作业。课后服务不得变相为集体补课,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讲新课。

七、服务经费

建立政府、学校、家长共同承担成本的分担机制,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确保课后服务可持续开展。由学校提供早餐、午餐的,伙食费按实际支出向家长收取。课后服务收费应根据自治区相关政策执行,要设立专门项目,单独核算。鼓励和支持中小学教职工在按质按量完成正常职责工作任务后,参与校内课后服务教学和管理工作并取得相应的劳务报酬。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义务教育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建立课后服务工作组织架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度,校长是学校实施课后服务的第一责任人。学校要制订符合当地实际、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服务事项及责任分工,要建立完善管理制度,确保课后服务工作有组织、有计划,安全顺利实施。开展课后服务学校覆盖率2021年9月份要达到80%以上,11月份要达到90%以上,年底基本实现乡镇以上学校全覆盖、有需要的学生全覆盖。

(二)加强安全管理

各地各校要切实加强课后服务的安全管理,建立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教育,制定应急预案,做好涉校涉生保险,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要加强督促检查,切实消除在场地、设施设备、消防、食品卫生、安全保卫等方面的安全隐患。要加强家校联系,做好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确保学生活动安全和心理安全。引入社会第三方机构参与课后服务的,要对其资质、从业人员、项目设置等进行严格审核把关,签订服务协议。要加强部门协作,教育部门要联合消防、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部门加强监管力度,确保消防、食品和卫生安全。

(三)加强监督指导

各地各校要加强对课后服务工作的督导检查,切实履行课后服务的管理、指导、监督职责,做好信息公开,规范重大事项决策、资金使用等监管。各地要将义务教育课后服务纳入工作考评指标体系,教育督导部门要把课后服务开展情况作为重要的督导检查内容,推动课后服务工作落到实处,更好地服务家长和学生。各学校要将课后服务工作纳入学校常规管理,加强全程监督,督促各项制度措施落实到位,确保课后服务顺利安全开展。

(四)加强宣传引导

各地各校要积极协调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通过电视、网络、报纸、网站、微信公众号、致家长一封信、家长会等多渠道对服务开展情况进行宣传报道,发挥积极正面导向作用。要主动公开校内课后服务的服务内容、服务时间、收费标准,使家长、学生充分了解有关安排,积极参加课后服务。要充分总结课后服务实施过程中的好做法和新亮点,定期对成效好的学校进行案例总结和宣传推广,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引导全社会和广大家长积极支持、参与并监督课后服务工作。

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义务教育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具体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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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