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梧州市医保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重点落实参保扩面、基金运行、医保改革、基金监管、经办服务等工作,加强医保基金预算和运行管理,基金运行整体安全可控,为全市医疗保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一、基本医疗保险运行安全稳健
2023年度,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总人数316.81万人,筹资总额44.42亿元,基金支出总额41.21亿元,本期基金结余总额3.21亿元。其中,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简称“职工医保”)参保人数37.86万人、基金征缴收入17.21亿元、基金支出13.37亿元、本期基金结余3.84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居民医保”)参保人数278.95万人、筹资27.21亿元、基金支出27.84亿元、本期基金结余-0.63亿元。
(一)职工医保
1.参保人数
截至2023年底,职工医保参保人数37.86万人,同比增多0.83万人,增长幅度2.24%。其中,在职职工26.22万人,同比增长2.36%,退休人员11.64万人,同比增长1.94%,在职退休比2.25∶1。
2.基金收支结余
2023年,职工医保基金征缴收入17.21亿元,同比增长6.64%。其中,统筹基金收入12.66亿元,同比增长26.63%,个人账户收入4.55亿元,同比减少25.89%。
职工医保基金支出13.37亿元,同比增长7.68%。其中,统筹基金支出8.6亿元,同比增长16.54%,个人账户支出4.77亿元,同比减少5.28%。
职工医保本期基金结余3.84亿元,同比增多3.17%,其中,统筹基金结余4.06亿元,同比增多55.02%,个人账户本期基金结余,首次出现负值,结余额-0.22亿元。
(注:职工生育保险基金与职工医保基金合并征缴,同一基金专户管理,本公报中的职工医保基金征缴收入及基金结余,均包括职工生育保险基金)
3.待遇享受
2023年,享受职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待遇149.83万人次,比上年增长32.72%,其中,普通门急诊123.58万人次,门诊慢特病16.77万人次,住院9.48万人次;享受职工医保定点药店购药待遇387.12万人次。
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住院率16.93%,其中,在职职工住院率为15.21%,退休人员住院率为48.91%。次均住院费用1.12万元/人次,其中,在三级、二级、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次均住院费用分别为1.32万元、0.68万元、0.29万元。次均住院天数8.2天。
2023年,职工药店购药费用2.67亿元,同比减少14.44%。其中,在职职工药店购药费用1.99亿元,退休人员药店购药费用0.67亿元。
职工医保范围内住院费用基金支付比例73.98%,其中,三级、二级、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支付比例分别为73.52%、76.55%、76.65%。
(二)居民医保
1.参保人数
截至2023年底,居民医保参保人数278.95万人,同比减少2.98万人,减少幅度1.06%。其中,按350元/人标准缴费参保人数278.76万人,7月1日后按990元/人标准个人缴费参保人数0.19万人。
2.基金收支结余
2023年,居民医保筹资总额27.21亿元(含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资金),支出总额27.84亿元,本期统筹基金结余总额-0.63亿元,人均统筹基金结余-22.5元/人。
3.待遇享受
2023年,参加居民医保人员享受医疗待遇435.91万人次。其中,门(急)诊待遇303.72万人次,门诊慢特病待遇75.17万人次,住院待遇57.02万人次。次均住院费用0.71万元/人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住院率为20.44%,次均住院天数8.8天。
居民医保目录内住院费用基金支付比例72.11%,三级、二级、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支付比例分别为66.18%、76.75%、89.00%。
二、生育保险制度保障功能持续发挥
2023年,全市参加职工生育保险24.8万人,同比增多0.63万人。从2023年起,进一步规范统一生育保险待遇享受统计口径,将产前检查、计划生育人次纳入生育保险待遇统计,享受各项生育保险待遇3.27万人次,比上年增加2.19万人次,增长率203.28%。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支出0.30亿元,生育津贴待遇支出0.65亿元。
三、医疗救助托底功能持续增强
2023年,全市医疗救助支出2.48亿元,医疗救助基金资助21.48万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实施门诊和住院救助31.58万人次,全市次均住院救助、门诊救助分别为1480.81元/人次、118.57元/人次。2023年,中央财政安排医疗救助补助资金15116万元。(备注:医疗救助基金资助参保人数不含其他部门资助参保人数)
全市纳入监测范围农村低收入人口参保率稳定在100%。各项医保综合帮扶政策惠及农村低收入人口就医31.64万人次,减轻农村低收入人口医疗费用负担19850.27万元。
四、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成效显著
(一)医保药品目录
统一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2)》,共收载西药和中成药共2604种,其中,西药1293种,中成药1311种,另目录含中药饮片892种。在此基础上,按自治区规定将37种中药(含壮瑶药)饮片和209个医疗机构制剂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二)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截至2023年底,梧州市统筹地区共98家定点医疗机构实施DRG付费,覆盖100%统筹地区、超100%定点医疗机构、超100%病种、86%住院医保基金支出,提前两年完成国家“四个全覆盖”的改革目标。
(三)药品耗材集中采购
2023年,推动药品医用耗材集采提质扩面,累计集采508种药品和52类医用耗材,全年实际减少群众就医负担超1亿元。全市开展17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涉及508个品种,平均降幅50%。开展17批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涉及52类,平均降幅50%,覆盖骨科脊柱类耗材、胸腰椎固定融合类耗材、“椎管扩大减压术+神经椎管加压”等耗材和手术。
(四)医药价格治理
2023年,持续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按照自治区统一部署,利用耗材集采降价空间,提高45项人工关节置换手术基本项目价格;有升有降动态调整181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安排69项新增医疗服务项目进入临床使用;完成口腔种植收费和耗材价格专项治理;规范整合了17个(12个主项目,5个子项目)辅助生殖医疗服务项目并制定价格。
五、异地就医就诊人次持续增加
2023年,全市普通门急诊、门诊慢特病及住院异地就医18.22万人次,其中,职工医保异地就医8.84万人次(包括省内异地就医6.79万人次,省外异地就医2.05万人次),居民医保异地就医9.38万人次(包括省内异地就医5.48万人次,省外异地就医3.90万人次)。全市普通门急诊、门诊慢特病及住院异地就医费用9.60亿元,其中,职工医保异地就医费用2.57亿元,居民医保异地就医费用7.03亿元。
六、医保基金监管更加有力
2023年,全市医保系统共检查定点医药机构963家,处理违法违规机构225家,其中,约谈138家,暂停医保协议15家,追回医保基金106家,扣除违约金14家,行政处罚1家。2023年,全市医保部门共计追回医保基金2747.86万元。其中,自治区医保基金飞行检查查出并追回违规医保基金406.35万元;我市定点医药机构自查自纠追回医保基金124.51万元,通过智能监控追回105.45万元,扣除违约金39.96万元,行政罚款0.1325万元,公开曝光典例案例34例。
(说明:本公报中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总计与分项合计略有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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