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我中心审核,下列药店符合《梧州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协议管理规定》(梧社保局字〔2018〕3号)所规定的定点药店条件,现予以公示。如对公示药店的定点条件有异议的,请在2020年3月9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我中心两定医疗机构管理科反映。邮箱:3366171683@qq.com。药店名单如下:
一、广西嘉进医药连锁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益寿堂药店、利民药店;
二、柳州桂中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梧州银湖路药店、梧州富民店;
三、广西梧州市一洲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龙圩龙安店;
四、老百姓大药房连锁(广西)有限公司梧州红岭一号店;
五、梧州市杰迅大药房有限公司福瑞堂药店;
六、梧州市康友药房;
七、梧州市康顺大药房。
梧州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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