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局直管乡村学校:
现将《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广西“最美乡村教师”推荐活动的通知》(桂教教师〔2022〕66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分配
各县(市、区)教育局、局直管各乡村学校根据实际各推荐1—2名符合条件的人选。确无符合条件的可不推荐。
二、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推荐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深入挖掘优秀乡村教师代表,切实做好本地本校的推荐工作。
(二)各地各校在遴选推荐过程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严格把好推荐质量关。同时,还要严格按照评选推荐程序和严肃工作纪律,杜绝违纪现象发生。
(三)请各县(市、区)教育局汇总所辖单位推荐人选报送,请局直管各乡村学校直接报送,于2023年1月3日前将公示无异议的推荐人选的纸质材料(盖章版)及电子材料报送至市教师培训中心。
(四)各地各校要规范整理上报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报送下列材料:
1.各县(市、区)教育局同意推荐“最美乡村教师”人选公文(纸质版1份)。
2.广西“最美乡村教师”推荐表(纸质版一式5份,WORD版和加盖公章扫描PDF版各1份)。
3.推荐人选详细事迹材料(纸质版、WORD版各1份)。
4.近5年获得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综合性荣誉,或获得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与教育教学直接相关的奖励证明材料复印件(纸质版、电子版各1套)。
5.由所在学校人事部门对推荐人选出具的师德师风情况证明(纸质版、加盖公章扫描PDF版各1份)。
6.由推荐部门征求同级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后出具的推荐人选廉政鉴定意见(纸质版、加盖公章扫描PDF版各1份)。
未尽事宜,请与市教师培训中心联系。联系人及电话:黄昕、余妙,0774—3847115,电子邮箱:wzsjspxzx@163.com。
附件: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广西“最美乡村教师“推荐活动的通知.pdf
梧州市教育局
2022年12月8日
文件下载:
梧教师培〔2022〕152号:关于做好2022年广西“最美乡村教师”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doc
梧教师培〔2022〕152号:关于做好2022年广西“最美乡村教师”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