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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梧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的公告

2018/05/16 1.5w 阅读 167 点赞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

根据《关于实施梧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的通知》(梧人社规〔2018〕1号)精神,我市将于2018年5月14日起正式实施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参保人员可按有关规定在选定的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实行门诊统筹结算。政策指南及业务流程详见附件。

梧州市社会保险事业局

2018年5月10日

关联文件: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