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职教中心,各县(市、区)教育局,局机关各科室、直管各单位:
现将《梧州市教育局2021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梧州市教育局
2021年3月29日
梧州市教育局2021年工作要点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2021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梧州市委十三届十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全区、全市教育大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力打造‘东融’枢纽门户城市、加快建好广西东大门”总目标总要求,全面落实“打造教育强市”新使命新要求,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统筹发展与安全,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快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一、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
(一)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压紧压实中小学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切实把政治标准、政治要求落实到中小学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教育引导广大干部师生把“两个维护”融入日常,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对广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抓落实,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完善党的领导体制机制。坚持和完善中小学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行执行情况报告制度,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将中小学、民办学校党建工作纳入教育督导内容,开展专项督查,推动健全完善中小学党建工作体制,实现党建与教育管理体制相适应、管党建与管业务相结合。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贯彻落实中小学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具体措施。推动民办学校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治校相统一。探索建立部门、地方沟通联动机制,协同推进学校党建工作。
(三)全面提升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实施“党的建设创新工程”,完善作风兴市创新争先机制,持续推进学校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学校党建工作分类指导,推进各级各类学校党建工作均衡发展。开展星级支部动态调整工作,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压实主体责任,推动学校党委书记和班子成员落实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制度,把党支部工作条例落到实处。加强中小学党务工作队伍建设,健全完善激励政策。完善党务工作队伍培训制度,全面推动党务工作队伍能力素质整体提升。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贯彻落实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和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持续推进党支部组织生活质量提升行动,抓好“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落实。持续深入实施“党建+”引领工程,推进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机衔接、深度融合,深入推进中小学“名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创建活动,推动党支部向教学科研一线延伸,实现党建与教学科研同步推进。开展“支部好案例、党员好故事、书记好党课”创建活动。持续推进“党课开讲啦”“精品党课”评选等活动。抓好民办学校党建工作,努力实现民办学校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加强民办高校党建工作指导。
(四)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召开2021年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压实压紧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链条。健全完善学校基层党组织书记落实主体责任述职评议考核机制和管党治党责任落实监督机制,推动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及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落实“一岗双责”。聚焦十三届市委第十二轮巡察小组反馈问题,深入查找问题根源,对标制定整改措施,举一反三抓好整改,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引导党员干部运用巡视整改成果推动学校改革事业发展。深入开展“四风”问题专项治理,聚焦为基层减负,扎实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对廉政和作风建设风险点进行定期排查,及时完善制度,堵塞漏洞。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决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二、全面加强教育系统党的理论武装和意识形态工作
(五)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指导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成立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建立督导检查组,对本单位下级党组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情况进行指导、督导和检查。指导有条件的基层党委,成立党史学习教育宣讲团。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通过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使广大干部职工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
(六)开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系列活动。以“百年红色传承 勇担时代使命”为主题,以“百年百项”为主要载体,开展讲党课、评选表彰、仪式教育、知识竞赛、制作专题片、画册等丰富多彩的庆祝活动,生动鲜活讲好中国共产党故事,为党的百年大庆记载伟业、展示辉煌。
(七)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推向深入,切实增强教育系统党员干部和教师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民族团结进步理论纳入2021年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方案和机关党员干部理论学习计划。督促指导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制定完善学习方案,推动领导干部和党员学在前、作表率。建好用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常态化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校园和基层巡讲。
(八)强化理想信念教育。持续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厚植听党话、跟党走的思想根基。建立校长书记带头上思政课制度,建设德育名师工作室,培育一批思政课领军人才、思政工作骨干教师。开展全市思政课教学展示活动、优秀思政课示范课巡讲活动。打造2021年度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示范课堂。统筹推进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
(九)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围绕全国、全区、全市重大事件和重要时间节点,扎实做好全市教育系统意识形态和校园安全稳定工作形势研判。积极开展全市党组织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专项督查。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切实加强中华民族命运共同体意识教育,配合教育厅推动高校进一步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推动我市高校党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专项督查。实行高校论坛活动清单管理制度。加强教育系统统战工作,提升民族宗教工作水平。
三、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十)提升思想政治工作质量。建立健全中小学思政课教师一体化备课机制,推动中小学德育工作“一校一案”全覆盖。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结合建党100周年,开展“扣好人生第一颗扣子”“做一个有道德的人”等系列活动。创新开展职业院校“文明风采”活动。加强爱国主义教育,持续开展“青春告白祖国”“小我融入大我,青春献给祖国”“奋斗的我,最美的国”新时代先进人物进校园等品牌工作。
(十一)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研究制订我市落实中央加强和改进体育、美育工作的具体措施,聚焦“教会”“勤练”“常赛”,推进学校体育教育教学改革试点。加强学校体育教师的知识技能培训,提高体育教师自身的业务水平;继续开展市中小学生运动会,特别是校园足球比赛。做好全国第十四届学生运动会选拔和训练工作。印发梧州市中小学美育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学校美育评价与监督制度,督促各中小学校开足开齐艺术课程,推进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工作;印发梧州市中小学校深入开展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活动实施方案,加强优秀传统文化在中小学校的传承与发展;办好梧州市第七届中小学生展演活动、“宝石娃娃”才艺展演赛等大型艺术展演活动,打造一批具有梧州特色的中小学精品表演节目、艺术作品、艺术实践工作坊。强化学生军事训练教学。推进健康广西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加强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劳动教育工作,积极创建中小学劳动教育实验区,深入推进研学实践教育工作。加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办好“5-25”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月。
(十二)加强大中小学教材建设。加强党对教材工作的领导,严把教材政治关。贯彻落实全区教材工作会议精神,全面部署教材工作,抓好“1+4”教材建设管理政策文件的落实,加强中小学教材选用、使用管理。鼓励和支持各地各校开发地方教材和校本教材。加强进校教材的审核和检查,规范教材管理。推荐教师参与自治区教材的编写、审查和管理工作。
(十三)强化家校社协同育人。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发挥家长学校、家长委员会、家长会等作用,加强家庭教育指导,组织开展家庭教育活动,不断提升家庭教育水平。有序推进《家庭教育指导手册》的宣传推广和应用工作。落实《家长家庭教育基本行为规范》,开展家庭教育月主题活动,培育家庭教育骨干队伍,宣传推广一批家庭教育典型经验,推动家庭教育、社区教育健康发展。
(十四)加强语言文字工作。全面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提升和推普助力乡村振兴计划,开展“学前学会普通话”“小手拉大手”“送培下乡”和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系列活动。推进语言文字督导评估和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建设。组织参加广西汉字听写大赛、广西中华经典诵读大赛等中华经典诵写讲相关赛事。
四、持续推动教育改革和发展深度融合高效联动
(十五)加强“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编制印发《梧州市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督促7个县市区、直管各校编制好“十四五”规划,召开《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培训会,增强和提升我市教育系统骨干人员的规划意识和规划执行能力。
(十六)推进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印发贯彻落实《总体方案》任务分工方案和工作任务清单、负面清单,指导各县(市、区)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清理规范,制定实施工作清单,全面推进各项任务落细落地。选择有条件的地方、学校进行试点,指导有关基层单位开展差别化创新。加大对科学教育理念和改革政策的宣传解读力度。推进教育评价改革情况纳入纪检监察、巡视巡察工作、经费监管以及改革督察、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强化结果运用。
(十七)深化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启动基础教育质量提升年,制订义务教育质量提升行动计划。大力推进我市自治区基础教育教学改革示范区、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示范区、普通高中学科课程基地和幼儿园课程基地建设。充分发挥我市自治区学前教育课程基地专家指导委员会、义务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教学指导专家委员会成员的引领指导作用。积极发动组织教研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参加2021年广西基础教育教学成果等次评定,组织实施基础教育优秀教学成果培育和推广应用计划。
(十八)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学校软硬件建设,积极应对新高考综合改革。加大对高考综合改革的宣传解读力度。坚持正确育人导向,深化普通高中教育教学改革,组织好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加强标准化考点(考场)建设和运行维护,全面推进考务管理规范化,加强考试安全管理。做好市辖区和苍梧县考区调整后的考试衔接工作。深化体育美育中考改革。建设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招录平台,提高初中学考考务和高中录取工作信息化水平。合理调整生源结构,积极化解大班额。依法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不断提高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比例。
(十九)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配合民政部门进一步规范现有民办学校分类登记规程,引导民办学校分类发展。开展民办教育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整治专项工作。加强民办办学许可证规范管理。加强对民办教育的年度检查,动态向社会公布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
(二十)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调整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单位,聘请第二届市政府督学。改进教育督导方式方法,构建责任督学挂牌督导信息化工作平台。依托自治区质量监测平台和优质均衡数据平台,全面推动我市及各县(市、区)相关指标数据库建立。加强专、兼职督学队伍的管理和培训。做好2020年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启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启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加强和改进对学校办学行为的督导评估,完善督学责任区建设,继续加强对中小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和办学行为的督导。组织全市所有县(市、区)参加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加强对教育教学中的热点、重点和难点问题进行专项督导。
(二十一)扩大教育对外开放。鼓励和支持我市高校拓宽国际交流合作范围和领域,引导高校积极申报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加强对外人文交流,加强与粤港澳大湾区的院校交流,持续推进与港澳台多领域务实合作。积极拓展基础教育领域国际交流渠道,引导中职、高职职业教育深化与粤港澳大湾区企业、院校实习基地、科研平台、订单专业的合作。
五、提升人民群众教育获得感
(二十二)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根据自治区教育厅部署,谋划并启动实施第四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巩固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继续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健全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长效机制。完善普惠性学前教育投入和成本分担机制,落实多元普惠幼儿园扶持政策。深化幼儿园课程改革,深入推进学前教育集团化办园改革。组织学习和实施自治区制定的《广西幼小衔接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二十三)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指导各地完善优化城乡义务教育学校规划布局,加快撤并10人以下的教学点。实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程,加强城镇学校建设。办好农村教育,支持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加快农村学校学生宿舍、食堂、厕所和淋浴室建设,打造“乡村温馨校园”,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破解“城镇挤、乡村弱”问题。常态化开展控辍保学工作,确保脱贫户子女失学辍学动态“清零”。加强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关爱,形成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格局。完善监督管理体制,强化上下联动和部门联合执法,严肃查处违规办学的校外培训机构。对2018年以来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进行评估,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参与中小学课后服务。
(二十四)提升普通高中教育水平。实施普通高中突破发展工程,加快市十六中、十七中建设进度,支持三县一市新建和扩建普通高中,扩大普通高中办学规模。发挥示范性普通高中示范引领作用,推进梧州八中申报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提高普通高中办学水平。建立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预警机制。将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和高考综合改革协同推进,同步启用新教材、实施新课程,建设好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自治区级示范校。利用全区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管理信息系统加强管理。促进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
(二十五)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落实过渡期“四个不摘”要求,建立健全教育帮扶长效机制。着力解决乡村教育存在的优质教育资源紧缺、教育质量亟待提高等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逐步缩小城乡教育差距。加快构建职业院校、高校服务乡村振兴的工作体系。全方位总结宣传党的十八大以来教育脱贫攻坚取得的进展成效,把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作为国情教育的重要内容,鼓励广大干部师生积极参与、深度实践。
(二十六)大力发展民族教育。成立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指导全市中小学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创建示范机关、示范单位,做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进校园全覆盖。
(二十七)提升特殊教育发展水平。根据自治区教育厅部署,谋划并启动实施第三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20—2025年)。加快推进市本级综合性特殊教育学校建设。鼓励蒙山县(20万人口以上县)建设特殊教育学校,支持藤县、岑溪市(80万人口以上县)建设第二所特殊教育学校。进一步加强特殊教育学校、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和普通学校资源教室建设。推进融合教育。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落实特殊教育教师津贴。加强和规范残疾儿童“送教上门”工作,开展学前和高中阶段特殊教育示范点建设。
六、提升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二十八)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贯彻落实国家和广西职教20条,推进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构建中等职业教育、专科职业教育、本科职业教育相衔接的人才培养体系。引导和规范专业设置,贯彻执行自治区教育厅有关中等、高等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完成高职扩招任务。实施国家和自治区“双高”建设计划。加快梧州职教城项目建设。推进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建设和品牌专业建设。启动第二轮中职星级学校认定工作。推进职业院校办学质量考核评价体系建设,做好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推进自治区规划教材、精品在线课程、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指导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持续推进现代学徒制试点。推动建设一批产教融合型企业、园区和实训基地,支持高职院校与企业共同建设产业学院。加强职业院校管理,提升职业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组织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办好职业教育活动周。支持梧州市老年开放大学建设,广泛开展社区教育、老年教育,建设社区教育试验区、示范区,办好2021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
(二十九)推进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支持梧州学院、梧州职业学院、梧州医专进一步扩大办学规模,进一步凝练学科方向、提升学科建设水平。推动梧州学院紫竹林校区、梧州职教城、梧州医专二期前期工作,推动高校主动对接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优化学科专业结构。继续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加快梧州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授权点立项建设工作。
七、提升教师教书育人能力素质
(三十)强师德师风建设。全面落实新时代幼儿园、中小学职业行为准则。对出现严重师德师风问题的教师,严格执行丧失和撤销教师资格政策,探索实施教育全行业禁入制度。做好第37个教师节宣传庆祝活动,营造尊师重教氛围。
(三十一)依法保障教师工资待遇。强化地方主体责任,督促指导各地建立健全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随公务员工资收入动态调整机制,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实施农村教师周转宿舍行动计划,努力满足农村教师住房需求。采取多种方式切实解决公办幼儿园非在编教师工资待遇偏低问题。改革高中绩效工资政策,进一步扩大非义务教育学校收入分配自主权。推进职业院校薪酬制度改革,通过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能力鉴定所获得的收入以及从校企合作中获得智力、劳务等收入不受单位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或控高线限制,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基数。
(三十二)深化教师管理改革。多途径补充中小学教师,确保满足教育教学需要。加快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优化优质教师资源配置。加强编制统筹,提高编制使用效益。推进岗位设置结构比例动态调整机制,畅通教师职业发展通道。推进中职学校教职工编制核定工作。完善教师评价制度,提升教师发展原动力。开展《广西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落实情况督查检查。
(三十三)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深化中小学教师培训模式和管理体制改革。实施好中小学教师“国培计划”和“区培计划”。加强市县教师培训机构建设。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升计划。继续组织开展覆盖全学科、全学段的教师技能大赛。
(三十四)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深入落实《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厚植乡村教育情怀。创新乡村教师编制岗位管理,提高编制岗位的使用效益。拓展乡村教师来源渠道,继续实施乡村教师职称评聘优惠政策,吸引优秀人才向乡村学校流动。提高乡村教师培训针对性和有效性,促进乡村教师专业化发展。提高教师地位待遇,让乡村教师享有应有的社会声望。
八、全面提升教育保障水平
(三十五)持续保障教育经费投入。成立梧州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市际联席会议,加强我市教育乱收费治理工作。对标对表积极争取中央、自治区资金,督促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切实履行教育经费管理职责,加强对寄宿学校经费使用的指导,设置项目前期经费,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科学合理编制项目支出预算,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和滚动管理,加强项目库建设,确保列入年度计划的项目在获得上级资金后能马上实施。协助市人社、财政部门落实教师工资待遇政策。做好教育费附加的管理和分配,做好教育经费统计工作,依法落实“两个只增不减”要求,动态调整学前、高中阶段学费收费标准,持续保障教育经费投入。持续加强资助政策宣传工作,全面展示和宣传脱贫攻坚学生资助成效,并融入爱国主义教育,深化资助育人工作内涵,加强资助资金支付和使用的动态监控和审计稽查,确保资金足额到位。继续探索资助信息化管理方式并推广成功的梧州经验,不断强化业务培训,促进资助队伍良性发展。
(三十六)全面推进依法治教。编制印发全市教育系统“八五”普法工作规划及贯彻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规范健全教育行政决策机制,严格执行重大教育行政决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规范性文件法制审核等制度。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编印《梧州市教育行政执法工作手册》,深入推进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健全教育领域纠纷处理机制,规范教育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法务工作。规范中小学校章程制订、修订程序,推动各学校严格按章程办学治校。将学校法治工作机构建设、人员配备、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建设等纳入对依法治校工作的监管检查范围,指导学校建立健全依法处理事故、矛盾、纠纷的工作机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继续办好2021年全市中小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系列活动和宪法晨读等活动。
(三十七)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按自治区建设要求,确保我市学校联网与带宽全部达标,中小学联网率保持100%和网络带宽达百兆以上。继续做好“教育子网”项目编制与调研工作,积极推动项目申报,争取获得上级部门资金支持与项目实施。推动信息化试点县(校)做好数字校园建设试点,探索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技术在支持师生教育教学与学校管理等方面的实际应用。构建本地特色优质教育资源库,多渠道征集各校精品课例、优秀课件等优质教育资源,充分发掘、推广应用成果,推进本地特色优质教育资源库建设。引导中小学校教师利用各级教育资源平台,发掘适用学校的教学资源,让优质资源与地方教学深度融合。继续推动“互+计划”“名师空中课堂”等品牌项目的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整合和汇聚各级各类学校数字教学资源,进一步推广、深化“互联网+教育”模式的名师、名校教学资源应用。大力推进各县(市、区)和相关学校参与“广西基础教育信息化融合创新实验区和实验校”的立项申请工作。加强教育网络信息安全防护能力。
(三十八)持续维护教育系统安全稳定。落实《关于印发梧州市学校安全教育高质量提升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实施方案的通知》(梧教安稳〔2021〕7号),大力推进安全教育四大工程建设(安全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工程、应急疏散演练巩固提高工程、教职工安全素养提升工程、安全教育实操情景驿站建设工程),用好梧州市学校安全教育平台,开展安全教育“精彩一课”展示活动。组织开展中小学生防溺水专项行动。深入开展个人极端案事件风险隐患排查防范。持续抓好中小学生欺凌综合防治工作。开展2021年梧州市中小学(幼儿园)班主任全员全岗安全责任体系建设实操培训和应急演练观摩活动。持续加强校车安全管理。按照《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提升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梧政办发〔2020〕107号)要求,推进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利用梧州市智慧校园安防监控平台,落实校园“4+N”防范措施。推进教育系统扫黑除恶常态化,开展防范网络电信诈骗工作,强化校园及周边环境治安综合治理。推进教育系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以“梧州市学校安全稳定风险责任清单”为抓手,强化重点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创建平安校园。
(三十九)毫不放松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完善“两案九制”,把好校门出入关、环境整治关和人员监控关。加强组织领导和人员培训,建立健全制度,不断完善校园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完善应对局地局部爆发疫情的应急预案。加强风险研判,准确把握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学校安全稳定新情况新问题,推动应对“疫后综合症”各项具体工作落实落地。持续深入开展新时代校园爱国卫生运动,切实改善校园环境。加强健康教育和宣传引导,教育师生配合落实防控措施、做好个人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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