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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2023年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线上继续教育事宜及新评标专家入库的通知

2023/09/27 1.5w 阅读 471 点赞

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梧州)、梧州临港经济区、各县(市)住建局、各评标专家:

为进一步做好2023年度广西公共资源(建设工程类)招标投标专家入库及继续教育工作,现将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举办2023年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线上继续教育的通知》(编号:20232048)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对象

(一)2023年8月31日以前入库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

(二)2023年我市新获得建设工程类评标专家资格证书的评标专家。

二、继续教育时间

2023年9月22日至2023年11月15日。

三、其他事宜

(一)各县(市)住建局请通知各自辖区的评标专家按时参加培训,同时请各评标专家相互转告;

(二)新入库的评标专家请在申请入库时一并提交“继续教育合格证明”,未提交的我局将不予入库;

(三)已入库的评标专家请于2023年11月20日前及时在广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管理系统上传继续教育合格证明;未参与线上继续教育、未按时上传继续教育合格证明的评标专家,我局将视情况扣减相应动态分。

(四)其他线上继续教育事项详见附件。

附件:《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举办2023年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线上继续教育的通知》(编号:20232048)

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9月27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