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梧州市招商引资联合预审工作方案(2021年修订版)》起草说明
市投促局根据市委、市政府对招商引资工作决策部署要求。为适应新形势下开展招商引资工作提出的指导意见,为我市招商引资工作提升质量、招大引强做好坚实的准备。我局根据部署要求围绕提高我市招商引资项目落地速度、优化产业布局和符合我市实际情况的因素,修订了梧州市招商引资项目联合推进工作机制。该文件我局经过2年实施运行,积累了一定的工作经验,并到贵港市、桂平市等先进地区实地调研,听取相关意见建议,参考了《贵港市招商引资项目联合预审工作方案》等有关文件和先进做法,结合我市的招商引资实际情况形成2021年修订版送审稿。
二、关于《工作方案》的主要内容的解读
(一)实施主体
贵港等先进地区的招商引资项目联合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工信局,其中工业类项目和非工业类项目分别由工信局和投资促进局牵头收集上报项目预审材料。但根据工信局意见,认为市招商引资项目联合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投资促进局,并由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市招商引资项目联合审议推进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市需预审招商引资项目材料收集、上报、组织预审等全面工作。
(二)预审流程
招商引资项目联合预审前移。项目联合预审前移至与项目达成初步投资意向时,即可启动项目联合预审工作。简化项目预审流程、预审材料和预审时间等内容,提高项目预审效率,删除原有涉及合同条款、政策优惠等谈判性条件的审查,仅仅保留对招商引资项目企业实力、产业政策、用地性质、环境影响、经济效益等内容进行初审及预审。同时针对项目实际,选择邀请相关职能部门参加项目联合初审和预审会议。
(三)预审结果
项目通过联合预审后,根据项目性质及规模分别交由市产业招商小分队或市领导挂帅成立专项谈判小组重点推进落实。同时增加对未经预审或未通过预审的项目所签订协议或允许其开工建设的追究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的约束条件。
三、《工作方案》实施预期
市投促局认为《梧州市招商引资联合预审工作方案(2021年修订版)》符合我市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需求,同时能及时提供市领导统筹掌握全市招商引资项目情况,对我市招商引资工作和加快项目落地、提高办事效率有着指导意见。
解读机关:市投资促进局
联系电话:0774—383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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