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19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重新印发了《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旨在进一步压实属地责任,通过提高渡工工资、建设渡口视频监控系统,解决渡工缺岗脱岗现象严重、渡口渡船监管成本偏高且效率低下等影响渡运安全的问题隐患。现就《通知》修订背景、主要内容、政策要点等方面进行解读,回应各方关切。
一、出台背景
自《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梧政办发(2012)264号)印发以来,我市渡口、渡船得到了较好的维护保养和更新改造,渡运环境也得到了大幅改善,渡口渡船安全管理水平得到极大提升,群众渡运出行更加安全、更加舒适。但2021年“渡运安全月”期间,政府相关部门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渡运安全月活动方案的通知》(桂安委办〔2021〕21号)要求,对全市渡口渡船安全管理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摸排,发现梧州市渡口渡工缺岗脱岗现象严重、渡口渡船监管成本偏高且效率低下等新问题。上述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在于渡工工资偏低,且渡口渡船缺乏保养运维费用。因此,梧州海事局起草《通知》并向市政府办申请印发。
二、征求意见情况
2021年4月,梧州海事局草拟了《通知》初稿,并由市政府办转市财政、应急、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文广体旅等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征求意见。梧州海事局采纳了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和藤县政府等反馈意见,再次对《通知》进行了修改完善,并于4月29日次向市政府办申请印发。市政府办于5月19日正式印发了《通知》。
三、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条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八条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五条
(四)《内河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规定》第三条
(五)《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监督管理责任暂行办法》第五条
四、修订的主要内容
(一)要求保证财政支付义渡、半义渡渡工每月工资报酬收入不低于1800元/人。
(二)鼓励各县(市、区)政府落实专项资金,加快建设辖区渡口渡船视频监控系统。
五、政策要点
政策要点一:保障渡工工资标准。为确保渡运队伍稳定,参考我市最低工资标准(1810元),要求保障渡工工资提高至不低于1800元/人。
政策要点二:建设渡口视频监控。近年来,视频监控建设成本越来越低,有较多成熟方案可供参考,因此,建设渡口渡船视频监控系统,实现对绝大部分渡口的覆盖,从经济上、技术上、条件上都是可行的。
政策要点三:《通知》生效时间。《通知》自印发之日起生效,2012 年 11 月 5 日发布的《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梧政办发〔2012〕264 号)同时废止。
解读单位:梧州海事局。联系人:黄海文,联系电话:0774-2826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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