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意义
十九大报告对乡村振兴战略提出了“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20字总要求。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大决策部署,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打造千亿元茶产业和市委、市政府做强做大六堡茶产业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自然资源要素保障作用,按照“重点推进、以点带线、以线扩面”的总思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出台《梧州市自然资源服务苍梧县六堡茶产业和乡村振兴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二、起草依据
主要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支持乡村振兴政策指引(2021年版)》、《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近期国土空间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21〕5号)、《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等文件精神,并参考《浏阳市自然资源服务乡村振兴试点措施十八条》,以及湖南省、四川省等国内其他地方先进经验,结合六堡茶产业发展用地需求,并在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的工作指导下拟订本《措施》。
三、重点内容
《措施》共分五大点十四条内容,主要包括:一是加强规划引领,构建六堡茶产业国土空间新格局;二是明确分类管理,精准保障六堡茶产业项目用地;三是积极探索试点,促进六堡茶产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四是挖掘要素潜力,充分释放自然资源政策红利;五是严守耕地保护红线,稳粮食兴乡村。
四、创新举措
(一)提高苍梧县城乡建设用地空间弹性管控。苍梧县国土空间规划中可统筹预留不超过5%的城乡建设用地规划机动指标,实行不落图台账式管理,村民居住、农村公共公益设施、符合在城镇开发边界和村庄建设边界外单独选址的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项目以及符合自治区点状供地条件的项目用地可申请使用。
(二)提高了苍梧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审批过渡期项目用地规划保障。一是拟申报用地位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允许建设区范围内增减挂钩图层的,不需对规划进行局部调整,可按符合规划进行用地报批。二是对点状供地建设项目,用地能在县或乡镇级规划同类建设用地规模内平衡的前提下,视为符合规划,可使用增减挂钩图层在规划局部调整中进行指标平衡调整。三是项目用地位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条件建设区,在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不突破的前提下,可编制规划调整方案。
(三)提高村庄规划编制实施服务水平。探索建立乡村规划师、村庄规划实施联络员、监督员“一师两员”制度。
(四)提高六堡茶产业自然资源要素保障能力。结合六堡茶产业特色,多渠道保障项目用地需求:一是对六堡茶晾青、杀青、揉捻、堆闷、陈化等设施用地明确纳入设施农业用地范畴管理;二是按照“集中统筹、分级保障”的原则优先保障六堡茶产业项目用地计划指标,确有不足的可年底统一上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由自治区统筹保障;三是从综合整治、生态修复、产业生态化多方面保障六堡茶产业项目用地。
(五)推动苍梧县城乡统筹。鼓励苍梧县先行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探索。乡村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鼓励探索完善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自愿有偿退出制度、乡(镇)范围内流转机制。
(六)耕地保护田长体系精确到“组”,强化“人、财、物”保障。推行耕地保护“田长制”,设置县、镇、村、组四级“田长”,并明加强实施田长制工作机制所需人、财、物保障,落实人员和工作经费。县、镇设立专门的田长制办公室,落实专门的编制、人员、办公场所,加强实施田长制所需工作经费。
(七)实行耕地保护“党建+网格化”管理。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托“党建+微网格”在各村民小组设立耕地护联络员,实现耕地保护责任全覆盖。
解读机关:梧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774—6029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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