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职教中心,各县(市、区)教育局,局直管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弘扬人民教师高尚师德,大力营造尊师重教的氛围,激发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不断推进我市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梧州市中小学教师评优表扬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内容和推荐名额
(一)评选内容和数量
评选内容包括优秀教师类和骨干教师类两大类,人数共1230名。其中:
1.优秀教师类:师德先进个人100名,优秀教育工作者200名,优秀班主任300名,优秀教师400名,共1000名。
2.骨干教师类:中小学名师30名,中小学学科带头人50名,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150名,共230名。
(二)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2)和要求
1.以县为单位推荐的人选中,乡镇及以下(不含县城所在镇)的乡村教师比例不低于推荐人选总数的30%。
2.评优分为优秀教师类和骨干教师类,每位候选人可同时参加两类的评选,但每位候选人只能参加同类评优中的一个类别的评选。
3.骨干教师类评审评选取消地域指标均衡的模式,注重以教育科研成绩突出为主线,在同等条件下适当兼顾城乡及中小学、幼儿园、职业教育、特殊教育、教研机构等不同类别的先进典型。
4.无符合评选条件人选的,单位(学校)可不推荐。
二、评选范围和条件(详见附件1)
三、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请,所在单位推荐。按照评选条件,由个人申请,所在单位审核后组织开展遴选推荐,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推荐人选,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向主管教育局推荐。市职教中心、市教育局直管各单位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向市教育局推荐。
(二)县级审核推荐。县(市、区)教育局对本辖区所属单位人选推荐程序的规范性、推荐材料的真实性以及推荐人选的信息进行审核,按照推荐名额确定拟推荐人选,在全县范围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向市教育局推荐。
(三)市级审核推荐。市教育局评优办对推荐人选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评审会对推荐的人选进行评审。根据分配的推荐名额,提出初步人选名单。
(四)市教育局党组审批。市教育局党组召开会议,对初步人选名单进行审定,确定拟表扬人选。将拟表扬人选在全市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拟表扬名单。
(五)报批和归档。市教育局将表扬名单报市政府审定,市政府印发表扬决定。评选结束后,由评选办将评选材料进行归档。
四、材料上报
为保证评审工作顺利进行,各地各单位必须按照规范要求,于2022年5月25日前,将骨干教师类评选推荐材料报送市教育局;于6月9日前将优秀教师类评选推荐材料报送市教育局,逾期不予受理,视为自动弃权。
(一)各地各单位推荐人选公文(包括推荐评选工作及公示无异议简要情况、推荐人员名单及人员结构情况等)1份。
(二)《推荐人选简明表》(附件4),一类一表,一式1份,加盖公章,电子版以Excel形式报送。
(三)推荐人选材料(每人一个档案袋):
1.《推荐审批表》(附件3)一式2份,个人签名需手写。
2.推荐人选政治、廉政情况证明1份。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求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出具政治、廉政证明,基层学校人选由其所在学校主管单位出具。
3.相关证明材料(编好目录,按顺序装订成册)1套。包括:教师资格证、年度师德考核证明、近三年教师培训学分登记证、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培训证书、各类获奖证书、教学科研成果等复印件,需经本单位验核、盖章。
(四)以上材料统一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加盖公章。 其中:各县(市、区)报送申报材料1—2项及推荐人《推荐审批表》,其余证明材料由各县(市、区)把关并存档备查,无需上交;市职教中心和市教育局直管各单位需提交以上全部申报材料。
(五)相关评审材料需分类报送电子版及纸质版。其中:
1.优秀教师类(师德先进个人、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报市教育局师培中心1710—1室,邮箱: wzsjspxzx@163.com。
2.骨干教师类(中小学名师、中小学学科带头人、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报市教科所1520室,邮箱:wzsjks@163.com。
五、评选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为加强对评优表扬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教育局成立梧州市教师评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评优活动的组织领导和审批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师培训中心,负责统筹协调评优的各项工作。各地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评优工作机构,精心组织,加强领导,切实做好本地本单位评选推荐工作。
(二)坚持原则,公开民主。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将评选推荐工作的有关政策和要求宣传到位,提高教职工知晓度,增强工作透明度。
(三)统筹兼顾,倾斜一线。既要统筹考虑各级各类学校和教育机构人员的代表性,又要坚持向基层和教学第一线倾斜,尤其要向条件艰苦的乡村学校教师倾斜。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农村中小学优秀教师、民办教师、思政教师等。各县(市、区)要避免推荐人员过于集中同一单位的情况。
(四)规范程序,严格把关。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有关程序,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差额评选、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要严格执行“三审核三公示”制度,即实行校—县—市三级审核,分别在本单位、县(市、区)和全市范围内进行公示。要突出师德,注重实绩,把政治表现、师德师风、工作实绩和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做到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确保推荐对象符合条件、群众公认、名副其实。
(五)严明纪律,加强监督。各地各单位和个人要严格遵守评选工作纪律,杜绝各种违法违纪现象发生。对因未按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人选、审核把关不严的单位,经查实后进行全市通报批评,并减少该县(市、区)或该单位下一届评选推荐名额;对违规的个人(含候选人、参与人员),经查实后取消参评资格或撤销其所获得的荣誉称号,三年内不得参加各类教师评优,当年师德考核评“不合格”等次,并进行全市通报;对在评选推荐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者弄虚作假、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六)选树典型,加大宣传。各地各单位要把评优表扬活动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推选产生一批热爱教育、倾心育人、无私奉献的先进典型,向全社会展示新时代人民教师的光辉形象,以评促建、以评促引领,努力营造学先进、赶先进、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六、联系方式
(一)优秀教师类:市教育局师培中心,联系人:卓智聪、黄昕、黄芳,电话:0774—3847115。
(二)骨干教师类:市教科所,联系人:陈少文、邓楠、陈燕萍,电话:0774—3832919。
附件:1. 2022年梧州市中小学教师评优表扬活动评选范围和条件
2. 2022年梧州市中小学教师评优推荐名额分配表
3. 2022年梧州市中小学教师评优推荐审批表
4. 2022年梧州市中小学教师评优推荐人选简明表
梧州市教育局
2022年4月29日
附件1
2022年梧州市中小学教师评优表扬活动评选范围和条件
一、评选范围
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公办、民办中小学校(含幼儿园、中职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以下简称“中小学校”),教研、电教、教师进修学校等教育机构(以下简称“教育机构”)在职在岗的教师、教研员和工作人员(含行政管理、教辅和工勤等人员,下同)。其中:
(一)师德先进个人:中小学校、教育机构的教师、教研员。
(二)优秀教育工作者: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校、教育机构的教师、教研员和工作人员。
(三)优秀班主任:中小学校连续3年或累计5年及以上的现任班主任。
(四)优秀教师:中小学校、教育机构的教师、教研员。
(五)中小学名师、学科带头人、学科骨干教师:中小学校、教育机构的教师、教研员。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祖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执教,廉洁从教,师德高尚,无违法违纪问题,近三年师德考核良好及以上等次。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学生,立德树人,为人师表,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从事教育教学或管理工作3年及以上(特岗教师2年及以上),专任教师需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
4.中小学教师近三年均完成每年度的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
5.推荐人员工作业绩、论文发表、教学科研项目、业绩成果等参评材料统计时间自2019年至今。
(二)专项条件
在具备基本条件基础上,还应符合相应奖项的评选条件。
1.师德先进个人
(1)近三年师德考核均为优秀等次。
(2)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模范履行岗位职责,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符合“四有”教师标准,做好学生“引路人”,为人师表,师德高尚,充分展现新时代人民教师的光荣形象。
(3)具有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和人才观,热爱、尊重学生,在育人工作中事迹突出,深受学生爱戴,同行尊敬,家长满意。
2.优秀教育工作者
(1)爱岗敬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充分展现新时代教育工作者的良好形象,道德高尚。
(2)善于研究和把握教育规律,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探索新形势下教育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在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等方面做出重要贡献。
(3)工作作风优良,业绩显著,在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等方面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学校建设、管理、服务、发展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3.优秀班主任
(1)热爱班主任工作,模范履行班主任职责,学生教育引导工作成效显著、班级管理工作成绩突出,所带班级有良好的班风、学风,学生和家长的满意度较高。近三年获得校级先进班集体3次以上,或获得县级及以上先进班集体1次。(需附相关证明材料)。
(2)具有较高的班主任工作专业素养。认真学习现代教育理论,刻苦钻研班主任工作业务,积极参加班主任或德育工作相关培训(含校本培训)。
(3)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并具有较强的总结提升能力。同等条件下,近三年所主持的主题班会课或团队会课(幼儿园班级活动课)作为校(园)级及以上的观摩课或获得校(园)级及以上奖励,或德育研究成果(德育论文、案例分析、方案设计、校本教材)获县(市、区)级及以上奖励,或在市级及以上公开刊物上发表的优先考虑。
4.优秀教师
(1)担任一线教学或教研指导工作,学科专业知识系统扎实。教育教学思想先进,教育教学方法灵活,具有创新意识,教学或教研指导工作成绩突出。在本学科或专业中有一定影响,每学年至少完成一个班级的教学任务。校级领导(正副校长、正副书记)至少要担任一个教学班的教学且成绩优秀。教研员深入学校调查研究、指导教学的时间每年不少于50天,听课、评课不少于60节课。
(2)精通业务,严谨治学。具有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在教育教学改革中勇于创新,课堂教学(实训)形成特色,教学研究、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以及班主任等工作中成绩卓著,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在当地教育界享有声望。
(3)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积极组织或参与各类教育教学研究活动,完成学校和上级部门交办的任务,获得较高评价。同等条件下,曾承担县(市、区)级及以上组织的公开课、示范课和研究课等示范教学,或积极参与师徒帮带、送教讲学、团队建设、培训辅导等活动的,优先推荐。
5.中小学名师
(1)获得过中小学学科带头人荣誉称号。
(2)教育教学能力方面:有过硬的教学基本功,有显著的教育教学效果。在全市范围内具有较大的影响,享有较高的声望,能得到同行教师的公认。学校教师承担过市级以上示范课、公开课及送教下乡教学或在县级范围内作教师培训辅导报告、专题讲座达3次以上(需附邀请函、聘书、荣誉证书、讲稿或教学设计)。
(3)教育科研能力方面:具有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对本学科的教学有独到的见解。至少主持过1次市级以上(含市级)教育科学规划部门批准立项的教育科研课题研究,并通过结题鉴定。在自治区级以上报刊公开发表的具有较高水平的教育教学经验总结、实验报告、专业论文至少有1篇,或获得由教育行政部门的教研机构颁发的国家级三等、省级二等以上论文评选奖2次;或出版过个人专著(含课外读物及参编4万字以上的中小学教材、教参,不含解题型或升学指导型读物)。
(4)指导青年教师方面:热情关心其他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能很好发挥传、帮、带作用,对提高本区域教师的文化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有较大贡献,学校教师所指导的青年教师在县级教学竞赛中获一等奖2人次,教研部门教研员必须指导5名以上青年教师获得市级一等以上奖励。培养市县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至少2人(需附青年教师获奖证书、学校证明及指导青年教师的相关材料)。
(5)参评材料必须是获得学科带头人荣誉称号以来的材料。
6.中小学学科带头人
(1)获得过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荣誉称号,中学、中职教师取得高级教师、高级讲师以上职务任职资格,小学、幼儿园教师取得一级教师以上职务任职资格。
(2)学科教学水平在本市中处于领先地位,得到全市同学科大部分教师认可。在我市教育界有较高声望,深受学生和家长欢迎。40岁以下的学校中青年教师必须获得过课堂教学竞赛市级一等奖以上的奖励,教研部门教研员必须指导3名以上青年教师获得市级一等以上奖励。
(3)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科研能力和改革意识,在本市教育教学改革实践中起带头作用。承担过市级以上科研课题或教改实验,并取得显著成绩。近年来有较高水平的经验总结、科研报告、论文或著作在市级以上报刊发表,或在市级以上学术会议上有2次以上学术交流、培训或讲座,或在学术团体评奖活动中获市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4)有较强的培养中青年教师的能力。能对本市中青年教师进行课标、教材、教法及学生学法指导,能对本学科示范课进行科学、准确的分析、评估,能进行本学科市级示范教学。
(5)参评材料必须是获得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荣誉称号以来的材料。
7.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
(1)中学、中职教师取得一级教师、讲师以上职务任职资格,小学、幼儿园教师取得二级教师以上职务任职资格。
(2)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掌握必备的教育教学基本理论、专业知识、教学方法及相关学科的基本理论知识。了解国内外教育动态、先进的教育教学理论和方法。具有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教学基本功扎实,教学技能娴熟,熟练运用现代教学手段,至少完成过一次教学循环,教育教学成绩突出。多次承担校级及以上公开课、研究课。
(3)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科研能力和改革意识。掌握本学科教学领域前沿的重点、热点问题。能注意结合实践探索教学规律。有承担科研课题的能力,承担过县级以上教育科研课题研究或教改实验,并取得一定的成果。近年来有论文或教育教学经验总结在县级以上教育报刊发表,或在学术团体评奖活动中获县级一等奖以上奖励。40岁以下的学校中青年教师必须获得过课堂教学竞赛县级一等奖以上的奖励。
(4)具有指导青年教师教育教学工作的能力,承担指导本校或外校青年教师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并取得显著成绩,其中教研部门教研员至少指导过2名一线教师获县级以上一等奖奖励。
(5)参评材料必须是取得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来的材料。
(三)破格条件
有以下情形的,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集体研究同意可准予破格参评,但要从严把握:(1)2019年以来已获得过教育系统市级及以上表扬奖励人员原则上不再参加同类奖项评选。如确有新的突出贡献,可准予参评;(2)任教或任职年限未达到要求,但成绩特别突出、事迹特别典型。
附件2
2022年梧州市中小学教师评优推荐名额分配表
单位:人
|
单 位 |
(一)优秀教师类 |
(二)骨干教师类 (从推荐人选中评选230人) |
合计 | |||||
|
师德先进个人 |
优秀教育 工作者 |
优秀班主任 |
优秀教师 |
中小学 名师 |
学科 带头人 |
学科 骨干教师 | ||
|
市职教中心 |
10 (每单位推荐1名) |
20 (每单位推荐1名) |
30 (每校各推荐1名,区级以上示范学校、完全中学或规模超30个班的学校可推荐3名) |
30 (单位专任教师100人以下的推荐1名,100-200人的推荐2名,200人以上推荐3名;区级以上示范学校可推荐4名) |
10 (市职教中心推荐4名,局直管各单位推荐1名) |
12 (市职教中心推荐4名,局直管各单位推荐1名) |
28 (市职教中心推荐4名,局直管各单位推荐1名) |
|
|
局直管各单位 | ||||||||
|
万秀区教育局 |
5 |
10 |
15 |
20 |
4 |
6 |
18 |
|
|
长洲区教育局 |
5 |
10 |
15 |
20 |
4 |
6 |
16 |
|
|
龙圩区教育局 |
5 |
15 |
25 |
30 |
4 |
8 |
20 |
|
|
单 位 |
(一)优秀教师类 |
(二)骨干教师类 (从推荐人选中评选230人) |
合计 | |||||
|
师德先进个人 |
优秀教育 工作者 |
优秀班主任 |
优秀教师 |
中小学 名师 |
学科 带头人 |
学科 骨干教师 | ||
|
岑溪市教育局 |
30 |
55 |
85 |
115 |
14 |
26 |
86 |
|
|
藤 县教育局 |
30 |
55 |
80 |
115 |
14 |
26 |
84 |
|
|
苍梧县教育局 |
10 |
20 |
30 |
40 |
6 |
10 |
28 |
|
|
蒙山县教育局 |
5 |
15 |
20 |
30 |
4 |
6 |
20 |
|
|
小计 |
100 |
200 |
300 |
400 |
60 |
100 |
300 |
|
|
合计 |
1000 |
460 |
1460 | |||||
|
备注 |
1.以县为单位推荐的人选中,乡镇及以下(不含县城所在镇)的乡村教师比例不低于推荐人选总数的30%。 2.每位候选人可同时参加两类评选,但每类只能参加其中一项的评选。 3.优秀教师类各县(市、区)分配的名额为等额推荐名额。 4.骨干教师类评审评选取消地域指标均衡的模式,注重以教育科研成绩突出为主线,在同等条件下适当兼顾城乡及中小学、幼儿园、职业教育、特殊教育、教研机构等不同类别的先进典型。 5.无符合评选条件人选的,单位(学校)可不推荐。 | |||||||
附件3
年梧州市推荐审批表
(师德先进个人/优秀教育工作者/ 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相片) | ||||
|
工作 单位 |
政治 面貌 |
学历 |
|||||
|
参加工作时间 |
职称 |
行政职务 |
|||||
|
教师资格种类 |
是否乡村学校 |
||||||
|
教龄/工龄 |
任职年限 |
班主任工作: 年 行政管理工作: 年 | |||||
|
近三年考核结果 |
2019年,师德考核( ),年度考核( ); 2020年,师德考核( ),年度考核( ); 2021年,师德考核( ),年度考核( )。 | ||||||
|
近三年主要教育教学成果(每类限填写5项,按重要性排序) |
综合类 |
(包括各类综合性评优评奖、荣誉称号或培养对象、带班育人等情况。) 范例: 1.2019年,广西优秀八桂乡村教师,广西教育厅 2.2019年,所带班级获校级先进班集体,***学校 | |||||
|
教学类 |
(包括教师任教、教研员指导工作业绩,个人参与教学类竞赛和指导工作,承担优质课、公开课、示范课、研究课、讲座等情况。)范例: 1.2019年,梧州市小学语文竞赛二等奖,梧州市教科所 2.2019年,承担梧州市级公开课《***》,梧州市教科所 3.2019-2021年,担任五年级语文教学,成绩…… | ||||||
|
科研类 |
(包括论文、课题、专著等。)范例: 1.2019年,论文《***》获广西一等奖,广西教育学会 2.2019-2020年,梧州市级课题《***》主持人或参研人员,课题结题并获优秀科研课题二等奖,梧州市教科所 | ||||||
|
主 要 事 迹 |
(由单位填写,不超过1000字) | ||||||
|
个人 承诺 |
本人承诺本表所填报内容及所提交的相关评审材料真实、准确。否则,本人愿意接受相关处理并承担相应后果。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 ||||||
|
所在单位推荐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
|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
|
市教育局审批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
|
备注 |
1.本表按申报的类别填写,并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 2.本表各项内容要如实、规范、完整填写,如该项没有则填“无”,不留空。 3.本表中的 “乡村学校”指乡镇及以下(不含县城所在镇)的乡村中小学校,“教师资格种类”按《教师资格证》填写,“近三年”为2019—2021年。 | ||||||
2022年梧州市推荐审批表
(中小学名师/中小学学科带头人/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
|
姓 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相片) | |||
|
工作 单位 |
政治 面貌 |
学历 |
||||
|
参加工作时间 |
职称 |
行政职务 |
||||
|
教龄/工龄 |
教师资格种类 |
|||||
|
是否乡村学校 |
任职年限 |
班主任工作: 年 行政管理工作: 年 | ||||
|
近五年考核结果 |
年份 |
师德考核 |
年度考核 | |||
|
2017年 |
||||||
|
2018年 |
||||||
|
2019年 |
||||||
|
2020年 |
||||||
|
2021年 |
||||||
|
指导教师情况 |
||||||
|
获奖情况 |
||||||
|
主要教书育人业绩 |
||||||
|
主要科研工作业绩 |
||||||
|
个人 承诺 |
本人承诺本表所填报内容及所提交的相关评审材料真实、准确。否则,本人愿意接受相关处理并承担相应后果。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 |||||
|
所在单位推荐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
|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
|
市教育局审批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
|
备注 |
1.本表按申报的类别填写,并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 2.本表各项内容要如实、规范、完整填写,如该项没有则填“无”,不留空。 3.本表中的 “乡村学校”指乡镇及以下(不含县城所在镇)的乡村中小学校,“教师资格种类”按《教师资格证》填写。 | |||||
附件4
年梧州市推荐人选简明表
(师德先进个人/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 /优秀教师/
中小学名师/中小学学科带头人/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
|
序号 |
姓名 |
工作单位 |
是否乡村学校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参加工作时间 |
教龄/工龄 |
教师资格种类 |
班主任/管理工作年限 |
现任行政职务 |
职称 |
师德考核等次 |
年度考核等次 |
主要成果(含各类培养对象、教师评优、教科研奖励、出版专著等,限填6项,按重要性排序) |
|
1 |
例:张三 |
*县第一中学(全称) |
否 |
男 |
1975.08 |
2000.06 |
21 |
高中 |
11 |
教务处副主任 |
高级 |
优秀 优秀 优秀 |
合格 合格 优秀 |
1.2019年,广西优秀八桂乡村教师,广西教育厅 2.2019年,梧州市小学语文竞赛二等奖,梧州市教科所 3.2020年,所带班级获校级先进班集体,***学校 |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备注:1.本表按类别填写,一类一表,并在表头填写对应类别,每页要求加盖公章,电子版以Excel形式报送;
2.本表中的“乡村学校”指乡镇及以下(不含县城所在镇)的乡村中小学校,“教师资格种类”按《教师
资格证》填写,师德和年度考核等次、主要成果的填写时限为2019—202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