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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信访工作条例》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2022/05/09 1.8w 阅读 438 点赞

各县(市、 区)教育局,局直管学校:

中共中央、国务院《信访工作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

已于2022年5月1日起施行,为扎实做好《条例》在全市教 育系统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根据《梧州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 公室、市信访局关于印发〈《信访工作条例》宣传月活动方案〉 的通知》梧信联办〔2022〕5号和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 展《信访工作条例》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桂教办〔2022〕291号 )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条例》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 如下:

一、活动主题

贯彻《信访工作条例》,坚持人民信访为人民。

二、活动时间

2022  年 5  月 10  日—6  月 10  日。

三、工作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理解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提高全市教育系统干部职工对制定出合《条例》重大意义的认识,深刻理解把握《条例》校心要义,全面等握《条例》内容,推进《条例》在全市教育系统学习到位、宣传到位、落实到位,并以此为契机,推动全市教育领域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维护全市教育系统的和谐稳定,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四、主要活动

(一)开展一次大学习。各地各校要将《条例》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重要学习内容,组织开展一次专题学习,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以学习促贯彻、促工作落实,把学习《条例》作为党员活动日、党员大会、干部职工大会等活动中的一项内容,广泛组织干部群众开展学习。

(二)开展一次专题讲座。各地各校可结合实际邀请信访专家就《条例》解读给本单位作一次专题讲座,提高干部职工尤其是信访工作者对《条例》的理解和把握,推动《条例》贯彻落实到位。

(三)开展一次大宣传。各地各校要通过在本单位官网首页刊播《条例》、制作《条例》宣传板报并在宣传栏张贴、翻印《条例》读本并在信访接待场所免费发放等途径广泛宣传《条例》引导广大师生群众依法信访、理性表达信访诉求。

(四)积板参与上级有关宣传活动。各地各校要组织广大师生员工积极参与自治区信访局举办的《条例》征文活动、学习宣传《条例》大讲堂和国家信访局通过微信公众号举办的《条例》线上主题知识竞赛。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把握正确方向。各地各校要强化政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刻认识《条例》出合实施的重大意义,确保《条例》宣传工作始终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

(二)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各地各校要加强组织领导,把宣传月活动作为贯彻落实《条例》的一项重要举措,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主动担当作为,强化统筹协调,精心策划、周密部署、扎实推进,可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开展有特色的学习宣讲活动。

(三)突出主题内容,强化奥论引导。各地各校要深入开展学习宣传,突出《条例》主题,加强典情监测,及时预警、报告、协调处置负面敏感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各方关切,为《条例》实施营造良好輿论环境。

(四)及时报送活动开展情况。请各地各校于 2022年6月8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及经验做法报送我局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黎英,3841410;邮箱:jjk3841410126.com。


                       梧州市教育局 

                       2022年5月10日

文件下载:梧教办〔2022〕46号 梧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宣传《信访工作条例》宣传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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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