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依据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桂政办电〔2020〕246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耕地卫片监督方案(试行)>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21〕59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坚决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的决策部署,通过建立耕地卫片监督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市、县两级人民政府耕地保护主体责任,结合地理国情监测、自然资源综合监测监管、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等工作,动态监测监管耕地(包括永久基本农田,下同)变为林地、园地、草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等情况。针对长期存在的耕地转为其他类型农用地监测监管薄弱问题,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坚决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三、重点内容
(一)《实施方案》内容共六大点,主要包括:基本要求,责任分工,监督内容,工作要求,保障措施,其他事项。
(二)重点如下:
1.通过建立耕地卫片监督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市、县两级人民政府耕地保护主体责任,结合地理国情监测、自然资源综合监测监管、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等工作,动态监测监管耕地(包括永久基本农田,下同)变为林地、园地、草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等情况。针对长期存在的耕地转为其他类型农用地监测监管薄弱问题,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坚决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2.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本行政区域的耕地卫片监督工作。
3.加强耕地卫片监督,在耕地上绿化造林、建设绿色通道、种植果树、茶树,兴建坑塘水面、种植人工草皮、挖湖造景、修建乡村道路,建设种植设施、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等、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中监测发现但未纳入土地卫片执法的其他耕地变化。涉及内容与土地卫片执法做好衔接。
4.工作要求,一是疑似问题图斑反馈与复核,查处和整改违法行为,结合自然资源厅下发的情况通报向各县(市、区)通报情况,与县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检查考核相衔接,综合开展耕地卫片监督年度检查评估工作。二是落实考核奖惩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坚决遏制增量,强化整改
四、解读单位和解读人
解读单位:梧州市自然资源局
解读人:陈逸静
联系电话:0774-6029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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