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
政策政策解读

《梧州市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有关优惠政策》解读

2021/09/15 1.5w 阅读 310 点赞

  一、出台的背景

近年来,我市建筑产业持续保持快速增长,但现代化水平还不高,存在建设周期较长、资源能源消耗较高及生产效率、科技含量、标准化程度偏低等问题。以装配式建筑为重点,加快推进以“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成品化装修、信息化管理”为特征的现代化建筑产业发展,有利于实现节能减排、推进绿色安全施工、提升建设工程质量、改善人居环境以及促进建筑产业的绿色转型发展,是建筑产业的发展趋势,对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和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助力新型城镇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意义重大。

为加快推进我市装配式建筑发展,推动建筑产业转型升级,发挥好试点示范的引领作用,我局参照《玉林市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有关优惠政策》,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梧州市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有关优惠政策》(以下简称《优惠政策》)。

二、制定目的

为加快推进我市装配式建筑发展,发挥好试点示范的引领作用,以技术创新为动力,以发展绿色建筑为方向,以新型建筑工业化生产方式为手段,综合运用各项政策措施,着力发展新型建造方式,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促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为减少建筑垃圾和扬尘污染,提升建筑业生产效率和工程质量。

三、总体框架

《优惠政策》共六点,主要包括:发展目标、推进重点、应用范围、扶持措施、推进措施和实施说明。

四、相关解读

(一)发展目标:

1.试点示范期(2021-2022年)。通过政策引导和试点探索,夯实装配式建筑发展基础。至2022年底,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10%以上,城市建成区新建保障性安居工程和政府投资工程采用装配式建造的比例达到10%以上,培育1个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着力打造不少于2个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

2.推广发展期(2023-2025年)。基于示范基地和项目的技术、产能支撑,构建“一纵三横”的装配式建筑产业链和“政府+专家+商家+设计+施工”的管理运营体系,实现由政府引导转向市场主导。至2025年底,培育3个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着力打造不少于4个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城市建成区新建保障性安居工程和政府投资工程采用装配式建造的比例达到10%以上,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30%以上。

(二)推进重点:

在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工程、政府投资工程的房建、市政、轨道、管廊、园林等项目全面进行装配式建筑试点。重点推动公共建筑(学校、医院、办公楼、体育场馆等)和市政基础设施率先使用装配式建筑,示范带动装配式建筑推广应用。

(三)应用范围:

1.政府及国有企业投资或主导的总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或单体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的新(扩)建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公共建筑项目。

2.总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的新建保障性住房、城市棚户区改造、危旧房改造项目。

3.18米以上大跨度建筑和大跨度钢结构标准工业厂房。

4.市政桥梁(包括跨江大桥、城市立交桥、过街天桥)、轨道交通、立体停车库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应在方案设计比选中优先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设计,建造增量成本纳入建设成本。

5.鼓励建设单位采用钢结构形式建设住宅小区。

(四)扶持措施:

主要从加强土地保障、优化工程报建、加大财政支持、加强金融服务、加大行业扶持力度、加强技术指导和科技创新扶持以及优化运输服务等七方面进行扶持。

(五)推进措施:

主要从强化规划设计引领、建立装配式建筑推进制度、推广使用装配式建筑各类新技术、积极培育装配式建筑实施主体、创新装配式建筑管理模式、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和完善装配式建筑监管制度等七方面加强推进。

(六)实施说明:

本优惠政策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并根据产业发展的实际需要将及时补充完善。国家和自治区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解读机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胡勤

联系电话:0774—3886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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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