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城乡基本医保参保人员(含职工医保、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员):
2017年7月1日,梧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将合并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执行全广西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政策。由于实施新政策需对全市城镇医保、新农合信息系统进行数据交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17年6月30日18时—7月2日0时,暂停全市城镇医保、新农合信息系统联网刷卡,届时全市所有基本医保(包括职工医保、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所有门诊、住院使用《社会保障卡》(包括《医保卡》、《一卡通》)刷卡结算以及药店购药刷卡结算业务暂停。
二、2017年7月2日0时,恢复职工医保门诊、住院业务联网; 2017年7月3日0时城乡居民医保结算恢复;2017年7月4日8时恢复村医医保结算。(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梧州市社会保险事业局
2017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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