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发电,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5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5〕51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推广应用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165号)有关要求,为加快我市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推广应用工作,结合梧州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以便进行方案执行。
《方案》要求,升级完善我市交通管理信息系统,调整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细化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管理制度,落实新能源汽车差异化管理措施,对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和燃料电池汽车3类国产和进口的大、中、小型新能源汽车核(换)发专用号牌。从2018年1月1日起,启用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
《方案》要求,我市成立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推广应用工作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统筹推进我市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推广应用工作。协调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副秘书长赖启第担任,成员由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质监局、市政园林管理局(市行政执法局)、市国税局、梧州保险行业协会、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梧州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等单位1名分管负责人担任。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推进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推广应用工作的日常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黄健生担任。梧州市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推广应用工作结束后,协调小组自行撤销。
《方案》要求,(一)各县(市)政府:负责统筹本辖区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推广应用工作,及时协调处理推广应用中出现的问题。
(二)市公安局:完成对我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近年来增长情况的分析及公安相关信息管理系统的升级工作;规范号牌生产和发放管理,完成对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并开展全流程模拟测试工作;完成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升级工作,确保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能被有效识别;制定新能源汽车登记换牌工作流程,细化车辆查验、资料审核、号牌变更等工作办法,开通互联网预约换牌服务,做好宣传提示告知工作;配合其他部门做好新能源汽车管理政策的制定。
(三)市发展改革委:做好对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推广应用相关改造项目的技术方案论证和立项工作。
(四)市科技局:配合各部门做好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推广技术升级工作。
(五)市财政局:做好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推广应用的相关经费保障工作。
(六)市环保局:完善涉及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推广应用工作中环境保护的相关工作。
(七)市住建委:指导全市各县(市)制定新能源汽车停车管理的政策。
(八)市交通运输局:做好新能源汽车客、货运输管理和公路收费等相关事项的准备工作;做好涉及职权范围内的交通管理和执法服务相关软硬件设施的升级改造;协调确定公交、出租等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大的企业换牌时间,配合开展预约换牌服务;配合做好新能源汽车的交通管理差异化政策的制定,并做好宣传工作。
(九)市商务局:指导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经营主体及报废回收拆解企业做好新能源汽车二手车交易、报废回收拆解工作。
(十)市质监局:部署相关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做好新能源车辆的安全技术检验工作。
(十一)市政园林管理局(市行政执法局):指导物业企业制定新能源汽车停车管理措施以及物业管理项目收费系统等相关软件硬件升级改造及宣传工作,配合做好新能源汽车的交通管理差异化政策的制定。做好相关信息管理系统的升级工作,配合做好新能源汽车的交通管理差异化政策的制定。
(十二)市国税局:做好新能源汽车的车辆购置税减免征收工作。
(十三)梧州保险行业协会:指导各驻梧保险公司做好新能源汽车购置保险的保障工作。
(十四)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梧州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完成我市各高速公路收费系统等相关软硬件设施的升级改造。
其他有关单位按照工作职能做好本部门相关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推广应用工作。
《方案》要求,实施阶段,(一)筹备应用阶段。2017年12月25日前,完成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生产设备配备、选号软件应用和各类设备升级改造等软硬件准备,调整制度流程,完善登记相关环节,开展模拟测试,以及人员培训、社会宣传等工作。
(二)实施准备阶段。从2017年12月28日起,完成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推广应用软硬件环境准备,做好各项实施准备工作。
(三)推广应用阶段。从2018年1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启用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对办理注册登记、转移登记、转入以及补换领机动车号牌业务的新能源汽车核发新号牌,并按自愿换发原则,组织对在本辖区内已登记的新能源汽车换发新号牌。
《方案》要求,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启用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是涉及民生的一项重要事项,与百姓权益密切相关,社会密切关注。
各县(市)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协调机制,细化工作事项,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加大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推广应用工作的宣传力度,确保各项推广应用工作顺利开展。
各相关单位应按照“积极稳妥、有序推进”的原则,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单位的工作实施方案和政策措施,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协调机制,细化工作事项,明确职责分工和进度安排,落实工作责任。加大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推广应用工作的宣传力度,确保各项推广应用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督导检。
协调小组不定期组织开展督导活动,对我市推广应用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各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开展专项督查,落实各项政策措施,确保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推广应用工作计划目标的完成。
(三)开展评估总。
各县(市)、各有关单位要定期开展政策落实情况总结和政策效果评估,积极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及时研究解决出现的问题,及时调整相应政策和措施,确保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推广应用能够促进新能源汽车发展、服务经济社会大局、满足群众的出行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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