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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梧州市建筑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的情况通报(梧建〔2022〕305号)

2022/05/29 1.6w 阅读 426 点赞


各县(市)住建局、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管委会、市质安站、各有关单位:

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要求,结合我市在建项目在广西建筑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桂建通”)的运行数据监测结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止至2022年4月30日,全市“桂建通”运行情况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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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农民实名制管理是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基础,是加强建筑领域农民工资拖欠问题行业源头治理的根本。各级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对建筑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要督促相关人员把实名制管理工作抓实抓好。

二、表扬与批评

(一)对综合排名前三位的岑溪市、蒙山县、粤桂合作区予以全市通报表扬。

(二)对未进行实名制信息采集的江西省抚州市金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藤县新城国际8#、9#楼及地下室项目)予以全市通报批评。

(三)对工资卡绑卡率未达到录入在场农民工人数的90%的中铁十九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苍梧新县城永安居项目)、广东碧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云麓上城二期27#、31#、5#楼(一期)、6#楼(一期))、湖南警安工程有限公司(梧州市家居博览中心项目(一期))等19个公司(详见附件1)予以全市通报批评。

(四)对月考勤不合格的岑溪市立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岑溪泰森新纺织产业集聚区项目(1#车间))、福建寰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岑溪市泰森新纺织产业集聚区项目(宿舍5栋))、广东博鹏建筑有限公司(苍梧县沙头镇新绿城花园(一期)1#楼项目)等55个公司予以全市通报批评。

(五)对截止至2022年4月30日,仍未按规定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经多次督促仍然未能整改或未说明正当理由的中地寅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梧州市苍海片区污水提升泵站及配套管网工程)、廉江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志冠汽车皮革2#车间厂房、年处理80万吨含铅锑锡再生综合利用项目(一期)、志冠2000m3/d皮革污水处理工程)等26个公司(名单详见附件3)进行通报批评。

三、整改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住建局、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管委会和市质安站要持续加大本地区在建工程项目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一金七制”动态监管和日常考勤的巡查力度,对考勤更新不及时、不连贯、不到位的企业和项目进行约谈、限期整改。要着力推进“桂建通”平台的高质量应用,确保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制度。

(二)各县(市)住建局、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管委会和市质安站要加强对本辖区范围内在建项目的监管。对于已经完工(含验收)的项目,要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3个工作日内在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系统中上传竣工材料,将项目“在建状态”调整为“完工状态”;建筑工人离场时间超过7天以上以及已经办理离场手续的要在3个工作日内在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系统中将“在场状态”调整为“离场状态”。

(三)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上述被通报项目的施工单位要加快落实实名制管理的责任,务必于15天内整改到位,对逾期未整改到位、拒不整改的企业,我局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相关企业扣减诚信分、责令停工等处罚。

(四)各县(市)及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被通报整改的项目,应在整改期限前将整改情况报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后,统一上报我局建筑市场建管科。

联系人:李海燕,电话:0774-3886535,邮箱:gck3886535@163.com。

附件:

1.绑卡率低于90%项目清单

2.月考勤不合格项目清单

3.梧州市在建工程未落实实名制管理项目清单

                      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5月26日

关联文件: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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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