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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贯彻落实《梧州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 2021—2025年)》工作方案的通知(梧建〔2022〕250号)

2022/05/16 7.9k 阅读 441 点赞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贯彻落实<梧州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5月10日


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贯彻

落实《梧州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梧州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加快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要求,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立足实际,研究推进新发展阶段法治建设工作,不断完善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规制度体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扎实推进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法治化,为加快打造“一极三城”,建设“四个梧州”发展新格局,提供强有力的法治支撑,为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推动全社会增强法治观念

(一)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切实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宪法教育,将宪法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党员干部学习教育体系;推动“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制度化,实现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宪法意识,普及宪法知识,营造浓厚的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社会氛围。(牵头科室:政策法规科、办公室、人教科、机关党委,配合科室: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二)认真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健全日常学法制度,强化法治培训,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领导干部的自觉行动和必备素质,不断增强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牵头科室:人教科、政策法规科,配合科室: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三)落实普法责任,构建普法工作新格局。持续推进以“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为主的普法责任制,强化法治宣传教育措施,创新运用多种形式加强法律法规及政策解读;强化以案释法力度,加强对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宣讲,促进普法与立法、执法、法律服务的深度融合,使法治宣传更加专业、精准、高效。(牵头科室:列入年度“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的科室,配合科室: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四)推进法治文化建设。持续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推动法治文化阵地向乡镇、街道、社区延伸,推动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与地方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融合发展,打造住建行业特色的法治文化阵地,有效促进住建领域法治宣传教育,推动法治文化深入人心。(牵头科室:政策法规科,配合科室: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三、健全社会领域制度规范

(五)加强社会和道德规范建设。充分发挥社会规范在协调社会关系、约束社会行为、维护社会秩序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加强行业规约等社会规范建设,强化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的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支持各类社会主体通过规约章程协调利益、引导行为、化解矛盾。(责任科室:建管科、质安科、房监科)

(六)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着力构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诚信建设长效机制,完善失信约束制度,以从业人员、企业、行业协会为重点对象,依法加大对严重失信主体信用监督、威慑和惩戒力度。依法建立完善信用修复机制和异议制度,鼓励和引导失信主体主动纠正违法失信行为,营造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和谐共赢的社会环境。加强诚信理念教育,开展诚信实践活动,把诚信建设作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牵头科室:建管科、质安科、房监科、技术科、住保科,配合科室: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四、加强公共法律服务

(七)积极推行工程建设领域仲裁法律制度。结合行业特点,加强探索创新,在工程建设领域推行仲裁法律制度,快速及时解决纠纷,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工程建设领域良好秩序。[责任科室:建工科(工改办)]

五、加强权利保护和义务履行

(八)建立健全公众参与重大公共决策机制。制定与人民生产生活和现实利益密切相关的经济社会政策和重大改革措施,要充分体现公平正义和社会责任,畅通公众参与重大公共决策渠道,采取座谈会、听证会、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利益相关群体、广大群众以及相关行业协会的意见。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公共决策中的积极作用,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责任科室: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起草科室(局属各单位)、政策法规科]

(九)保障行政执法中当事人合法权益。规范设定权利和义务,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并向社会公开,切实杜绝无法律法规依据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行为;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规范执法行为,完善执法程序,改进执法方式,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以问题为导向,定期开展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专项整治活动;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加强对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公开、解释,严格落实“双公示”,强化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依法及时公开。[牵头科室:人教科、办公室、机关党委、政策法规科以及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起草科室(局属各单位),配合科室:局机关各执法科室、局属各单位]

(十)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健全和完善涉及房地产、物业管理、中介等与民生息息相关的行业管理地方法规规章制度,推进公平交易,提高合法权益保障水平。定期开展专项整治,全面取缔垄断行业经营的霸王条款和行为,拓宽维权渠道,提高维权水平。(责任科室:房监科、住保科,配合单位:住保中心)

(十一)引导行业企业履行法定义务承担社会责任。建立健全企业社会责任工作推进机制,引导和推动行业管理内的企业履行法定义务、承担社会责任。加强政策引领,促进企业经营利益和履行义务承担责任相挂钩,推动企业与社会建立良好的互助互信关系。(责任科室:质安科、建管科、房监科)

六、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

(十二)强化法治对社会治理的引领、规范、保障。严格落实监管职责,广泛开展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依法治理,推动实现行业管理业务标准程序完善、合法合规审查到位、防范化解风险及时、法律监督有效、人民群众满意。(责任科室: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十三)提高依法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能力。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健全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确保预防到位、排查全面、研判准确、化解有效。积极防范化解房地产领域涉访问题,妥善处理农民工欠薪问题,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全面落实诉讼与信访分离制度,健全依法分类处理信访机制,提高通过信访服务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的能力和水平。[牵头科室:办公室(信访室)、建管科、质安科、房监科、住保科、政策法规科,配合科室: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七、依法治理网络空间

(十四)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坚持依法管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提高网络法治意识,全面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营造安全文明的网络环境。(牵头科室:办公室,配合科室: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八、加强组织保障

(十五)强化组织领导。党政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推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职责,对法治社会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扎实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牵头科室:政策法规科,配合科室: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十六)加强统筹协调。统筹推进法治社会与法治政府、法治建设总体规划协调发展,统筹谋划本单位、本系统法治社会建设推进举措,充分调动各方力量、采取多种形式参与法治社会建设,形成上下协调、部门联动、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牵头科室:政策法规科,配合科室: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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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