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住建局,粤桂管委会发展规划局,各城区建设局,梧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站,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我市建筑工地一直以来按照公共密集场所疫情防控、返桂来桂人员健康管理“十严格”进行管理,近期,广西新冠肺炎疫情多发频发,大部分地区新增确诊病例,目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决策部署,根据《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人员流动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桂新冠防指发〔2022〕111号)等要求,现就进一步从严从紧抓好我市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各辖区行业主管部门和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深刻认识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和长期性,要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压紧压实工程项目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坚决织密织牢疫情防控防线,确保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守紧门、管住人、不出事”。
二、进一步从严执行规定
(一)严格执行上级文件要求
工程项目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公共密集场所疫情防控、返桂来桂人员健康管理“十严格”的通知》。
(二)严格人员管理
1.工程项目严格落实“两点一线”管理。驻守工地的务工、管理人员按属地要求进行核酸检测,门卫、生活配套及在外居住等人员应落实24小时核酸检测要求,保持“两点一线”管理。
2.需要临时进场的勘察设计单位、监测检测、设备安装维修、材料渣土(混凝土)运输等人员应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及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后方可进入。材料渣土(混凝土)运输车辆进场后司机及随车人员不得与工地人员接触。
三、加强督查检查
(一)严格落实建筑工地疫情防控责任。施工单位承担建筑工地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建筑工地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应当严格按照上级的有关规定要求,依法依规履行监督职责,对项目质量、安全和防疫工作承担监督责任。
(二)严肃处理失管行为。对于建筑企业防疫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出现阳性病例的,各辖区行业主管部门一律参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进行处理。
四、工作要求
各辖区行业主管部门每日按照《建筑工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专项检查记录表》进行对工地检查,并做好台账记录。
附件:建筑工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专项检查记录表
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9月10日
建筑工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专项检查记录表
检查部门: | |||
受检项目名称: | |||
建设单位名称: | |||
施工单位名称: | |||
监理单位名称: | |||
类型 | 落实内容 | 是否落实 | 存在问题 |
建筑工地 | 1.成立项目部防疫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项目的疫情防控方案。 | ||
2.防疫物资是否齐全和充足。 | |||
3.排查来梧返梧人员是否旅居中高风险地区,建立记录或台账;统计项目所有人员是否完成疫苗接种和接种的次数,建立项目人员疫苗接种记录或台账,统计好接种率。 | |||
4.学习广西和梧州发布的疫情防控方案文件(包括十严格),并将文件打印出来公示、分发学习;在项目部显著位置公示中高风险地区名单(及时更新名单)。 | |||
5.落实门卫值班制度,工地大门出入要及时关闭,门卫须落实防疫措施(值班人员自身带好口罩,督促进出工地的人员戴好口罩,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 | |||
6.门卫室配备充足医用级以上口罩、酒精消毒用品、测温枪、医用一次性手套,医用防护眼罩等防疫物资。工地门口帖“四个码”(进、出二维码;行程码、回乡码)。张贴疫情防控宣传广告(大门、办公区、宿舍区、施工现场等)或电子屏滚动播报。 | |||
7.落实两个室:防疫物资储备室和临时隔离室;物资储备室专门存放防疫物资,隔离室负责把体温异常的人进行隔离,隔离室除了配备必要床、桌椅以及防疫物品外,不能放置杂物,隔离室内张贴隔离制度。 | |||
8.项目须任命专职防疫员(要有任命书,盖项目章),给专职防疫员配备专职防疫员红袖章(如安全员袖章)。 | |||
9.定时对工地人员密集场所(工地、宿舍、办公区、食堂等)进行消毒,做好消杀记录(拍好图片存档)。 | |||
10.收集项目人员返梧前(48小时内)和到梧后24小时内的核酸检测报告,并形成台账。 | |||
11.建筑工地项目实行封闭式管理,依托“桂建通”平台强化项目疫情防控工作 | |||
检查人员签字:日期: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