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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落实教育部和自治区对教育相关工作要求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8/04/15 1.8w 阅读 122 点赞

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梧州市落实教育部和自治区对教育相关工作要求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8年4月14日   


  

梧州市落实教育部和自治区对教育相关工作要求的实施方案

为巩固自治区人民政府主要领导2018年3月拜会教育部的成果,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落实教育部对我区教育相关工作要求实施方案》的精神,结合梧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破解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质教育需要,为持续营造“三大生态”、加快实现“两个建成”目标发挥重要支撑作用。

二、总体目标

加快推进梧州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如期完成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标任务、“改薄计划”目标任务、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攻坚计划目标任务以及《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确定的各项指标任务;确保“控辍保学”工作取得新成效,教师队伍建设迈上新台阶。

2018年,巩固蒙山县、万秀区、岑溪市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的成果,争取长洲区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龙圩区、苍梧县、藤县通过自治区督导评估;“全面改薄”土建完工面积、设备购置金额完成率达到规划的90%以上;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7%;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达86%;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提前达到90%。

2019年,完成“全面改薄”规划任务,土建项目、设备购置完成率达到计划的100%;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7%;学前教育三年入园率达88%;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超90%。

2020年,我市100%县(市、区)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90%;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7%;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40%;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90%,全市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贫困县毛入学率显著提升;普职协调发展,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结构更加合理,招生规模大体相当。教育质量明显提升,办学特色更加鲜明。

三、主要工作任务和分工

(一)如期完成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目标任务。

1.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基础建设,统筹推进“全面改薄”、学校标准化建设等义务教育学校建设项目,加大对农村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建设力度,扩大教育资源,有效控制“大班额”,力争到2020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率达80%,基本消除大班额。〔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各县(市、区)政府,排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加大教师队伍建设。各地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实施办法》,配齐配足教师数量。加强教育师资培养,强化教师培训,各地按不低于当地教职工工资总额的2%,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按照年度公用经费总额5%的比例足额落实教师培训经费。对校长、专任教师实行5年一周期不少于360学时的全员培训。落实义务教育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按照城镇学校、优质学校每学年教师交流轮岗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交流轮岗不低于交流总数的20%的要求,做好教师交流轮岗工作,不断优化教师资源配置和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待遇,改善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落实义务教育教师绩效工资制度,保障乡村教师补助资金足额按时拨付到位,确保教师的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编委办、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各县(市、区)政府〕

3.加强学校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认真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切实提高学校管理水平,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加快开齐开足规定课程。规范学校招生行为,落实学校招生、学生就近入学政策,严格控制择校行为。合理安排学生学习、作息时间,严格控制课后作业量,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过重的负担。深化教育改革,加快建立以学生为本的新型教学关系,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深入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扭转单纯以成绩和升学率为唯一评价指标的倾向。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学区制改革,扩大优质资源覆盖率,提高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政府〕

4.多渠道消除义务教育超大班额问题。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扩大办学空间,解决超大班额问题。加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合理分流学生,严控择校行为,防止产生新的大班额。加强教师交流,按规定配齐配足教师,合理配资优质教育资源,加强薄弱学校教育教学资源配置,缩小城乡差距。加强控辍保学工作,降低辍学率。〔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各县(市、区)政府〕

(二)如期完成“改薄计划”的目标任务。

1.“全面改薄”规划任务全面完成。到2019年,土建项目、设备购置完成率达到计划的100%。〔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各县(市、区)政府〕

2.加快推进“20条底线”达标工作。统筹用好2018年“全面改薄”规划外资金以及县级资金,重点用于“20条底线”不达标学校的整改完善,确保在2019年“全面改薄”完成时,中小学办学条件全部达到“20条底线”要求。〔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各县(市、区)政府〕

3.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进一步改善。到2020 年,贫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室、桌椅、图书、实验仪器、运动场地等教学设施满足基本教学需要;学校宿舍、床位、厕所、食堂、饮水等设施满足基本生活需要;留守儿童学习和寄宿得到基本满足,村小学和教学点能够正常运转;县镇超大班额现象基本消除;师资配备趋于合理,数量、素质和结构基本适应教学需要。〔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各县(市、区)政府〕

(三)如期完成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攻坚计划的目标任务。

1.新建普通高中。统筹规划高中教育发展,按照“普通高中向县城以上城区集中,人口多的乡镇保留部分普通高中,10万左右人口布局1所普通高中,学校规模一般在30个班级以上,班额不超过50人”的原则,通过以奖代补资金和融资贷款贴息补助等多种渠道,新建5所普通高中。〔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各县(市、区)政府〕

2.改扩建普通高中。继续积极争取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中央专项资金项目和自治区普通高中基础能力建设项目,用于薄弱普通高中学校改扩建教学楼、学生宿舍、食堂等校舍,增添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和高考综合改革必需的设施设备等,切实改善高中办学条件,努力使每一所高中达到办学的基本标准。〔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各县(市、区)政府〕

3.调整优化中等职业学校。在现有的职业教育资源基础上,进一步整合优化,使我市中职学校的校园面积、建筑面积、实训设施配备、专业设置、师资配备等逐步达到办学标准,满足举办学历教育和继续教育的要求。〔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政府〕

4.完善经费投入机制。统筹用好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中央专项资金项目、民族地区教育基础薄弱县普通高中建设项目、自治区普通高中基础能力建设项目、自治区普通高中贷款贴息补助资金项目、中央和自治区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等项目资金,全面实施攻坚计划。优化教育投入和支出结构,加大本级财政对攻坚计划的支持力度。积极引导民间资金参与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建设,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界对高中阶段学校捐资办学。按照“分类分级定价”原则,适时合理调整普通高中学校收费标准,保障学校运转经费。〔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物价局,各县(市、区)政府〕

5.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和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需要,按照城乡统一的编制标准核定教职工编制,及时补充配齐教师,重点配备普通高中通用技术、地理、生物、历史等短缺学科专任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建立和完善中等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养、认定和交流制度,使“双师型”教师逐步达到占专任教师60%的目标。积极探索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解决教师结构性短缺问题。加强县域内教师统筹调配力度,探索建立校际教师共享机制,盘活用好教师资源。实施高中阶段教育帮扶计划,建立城市优质高中阶段学校与贫困地区薄弱高中阶段学校结对帮扶机制。按照“师德为先、骨干带动、全员提升”的思路,充分发挥国培和区培项目示范引领作用,落实地方教师培训经费投入制度,加强高中校长和教师培训工作,加大教育精准扶贫县教师培训力度。探索完善教职工岗位设置和薪资管理办法,切实改进高中阶段学校绩效工资管理方式,进一步提高学校收入分配自主权。学校可通过开展社会服务取得合法收入,按照有关规定提取一定比例纳入奖励性绩效工资,增加绩效工资总量。〔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编委办,各县(市、区)政府〕

6.深化办学体制和办学模式改革。鼓励名校办分校、高校办高中、社会办高中,积极开展公办学校联合办学、委托管理等试点。支持示范性普通高中跨区域与薄弱普通高中、新建普通高中(包括民办普通高中)组建教育集团或办学联盟,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带动贫困地区普通高中提高办学效益和水平。鼓励优质中等职业学校通过托管、合作办学等形式整合区域内办学资源,形成与区域产业相对接的中等职业学校布局。支持各类办学主体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举办民办中等职业教育,探索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中等职业学校,允许以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办学并享有相应权利。〔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编委办,各县(市、区)政府〕

7.推动普通高中特色化发展。实施普通高中特色化发展计划,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支持创建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重点培育发展 4所星级特色普通高中。重点建设 4个普通高中学科课程基地。积极推进适应高考综合改革、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教学组织模式,建立健全学生选课走班制、学分制和导师制等教学管理制度,满足不同潜质和兴趣爱好学生的发展需求,为学生健康成长和生涯规划打下良好基础。〔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政府〕

8.深化校企双主体协同育人。创新校企合作育人机制,充分发挥企业的重要主体作用。依托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强化行业企业对教育教学的指导,实现学校教学与企业生产实际的紧密对接。推进校企共同研究专业设置,共同设计人才培养方案,共同开发课程,共同开发教材,共同组建教学团队,共同建设实训实习平台,共同制定人才培养质量标准。〔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编委办、梧州学院、梧州职业学院,各县(市、区)政府〕

9.推进职教和普教相互融通。统筹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设立综合高中,鼓励有条件的普通高中适当增加职业教育课程,采取多种方式为在校生提供职业教育。在中等职业学校试点举办“职普融通班”并逐步推行。中等职业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为普通高中在校生转入学习提供渠道。鼓励有条件的中小学加强劳动技术、通用技术课程教学,中等职业学校要为其提供教师、场地、资源等方面的支持,鼓励普通高中、初级中学开设职业指导课程;鼓励在初中学校设立“渗透职业教育培训班”,或与中等职业学校合作等方式开展职业教育。〔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政府〕

10.推进质量综合评价与激励机制改革。建立健全基于学生核心素养的教育评价体系,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努力改变单纯以升学率评价学校教育质量的不良倾向。完善教育质量综合评价制度,建立全高中阶段教育质量提升激励机制。设立相关专项奖励,提高高中阶段发展质量。〔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政府〕

11.完善扶困助学政策。全面落实高中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逐步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落实好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农村低保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和农村特困供养学生)免除学杂费政策。积极推进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免费教育。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设立奖助学金。建立健全帮扶制度,对贫困家庭学生实行精准资助、精准帮扶,全面覆盖,实现“上学一人、就业一个、致富一家”,帮助更多的贫困家庭脱贫致富,充分发挥教育精准扶贫在脱贫攻坚中的作用。〔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扶贫办、市残联、梧州学院、梧州职业学院,各县(市、区)政府〕

12.改进招生管理办法。建立健全由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招生协调机制,加强招生工作的统筹管理。建立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联动招生平台,将职业教育综合高中班纳入普通高中统一招生范畴,原则上按照6∶4的比例有序引导初中毕业生到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就读。逐步加大优质公办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公办初中或接受政府委托承担义务教育任务的民办初中的比例。进一步落实和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中考的政策。加强高中阶段特殊教育学校建设,积极创造条件支持高中阶段学校招收残疾学生。规范公办、民办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行为。〔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政府〕

(四)如期完成《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确定的各项指标任务。

1.开展《梧州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和《梧州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中期评估工作,摸清梧州教育发展的底数。〔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政府〕

2.扎实推进《梧州教育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梧州市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7—2020年)》《梧州市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2017—2020年)》《梧州市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攻坚计划(2017—2020年)》《梧州市中小学(中职)教师培训“十三五”规划》等专项规划的实施,大力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程、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工程、普通高中突破发展工程、现代职业教育加快发展工程、高等学校综合实力提升工程、教育开放发展工程、教师队伍提质增量工程、教育信息化工程、家庭教育提升工程、教育惠民工程等工程实施。(市教育局、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团市委、市民宗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卫生计生委、市体育局、市编委办、市民政局、市工商局、市农业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民语委、市环境保护局、市商务局、市文新广电局、市扶贫办、市总工会、市法制办)

3.深化教育体制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深化广西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实施意见》《广西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实施方案》,全面实施《梧州市中小学校人才激励办法(试行)》,激发发展动力,破解体制机制障碍。(市教育局、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团市委、市民宗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卫生计生委、市体育局、市编委办、市民政局、市工商局、市农业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民语委、市环境保护局、市商务局、市文新广电局、市扶贫办、市总工会、市法制办)

4.深入实施义务教育“全面改薄”、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各县(市、区)政府〕

(五)抓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

1.贯彻落实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精神,按照“一个都不能少”的目标,进一步明确辖区内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控辍保学工作责任,完善控辍保学工作机制,通过改善乡村学校办学条件、增加城市学位、提高教育质量、提高学校管理水平、落实重点对象的帮扶措施等,严防学生失学、辍学。〔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文新广电局、市扶贫办,各县(市、区)政府〕

2.认真开展督导检查。结合春、秋季开学检查工作,对各地落实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双线四包”工作进行督查,对工作落实不到位,辍学情况高发又得不到有效遏制的县(市、区)及有关部门,进行约谈通报。限期整改后仍不能完成相关目标任务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政府〕

3.加强辍学监测。加强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的管理,各义务教育学校要在春、秋季开学后1个月做好学生辍学信息标记,平时个案要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通过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学段、重点对象辍学情况的监测。〔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政府〕

(六)抓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的贯彻落实。

1.学习宣传文件精神。召开市县教师管理、部分优秀教师代表座谈会,学习传达中央文件精神。通过梧州教育信息网、梧州教育号等媒介,及时宣传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文件精神和系列要求,让广大教师、教育工作者掌握精神、明确方向、集聚动力。(市教育局)

2.全力开展调研和起草工作。市教育局联合市编委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聚焦教师绩效工资、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岗位设置、公办幼儿园核编、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等开展调研,找准根本问题、核心问题、关键问题和体制机制性问题,科学、精准地提出相关对策建议。根据广西贯彻中发〔2018〕4号文件的实施意见,结合梧州实际,研究起草梧州市贯彻中发〔2018〕4号文件的实施意见。(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编委办)

3.建立教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梧州市教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相关部门职责分工,研究解决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大问题。(市教育厅、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编委办)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保障。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确保各方形成合力,切实落实本方案的各项工作任务,重大事项要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二)细化工作方案。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本部门的工作方案,细化分工,确定路线图、任务书、时间表、责任人和具体举措,并于2018年4月30日前报市教育局备案。

(三)强化督查督导。定期对各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监测,加强督查督导,并将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参考,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顺利落实。


政策解读:《梧州市落实教育部和自治区对教育相关工作要求的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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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