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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定梧州市(本级)劳动关系和谐单位的通知

2018/08/24 城事通编辑部 6.8k 阅读 490 点赞 查看原文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市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市工商业联合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梧州市中心支行、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关系和谐单位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桂人社规〔2018〕84号)和《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七部门关于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关系和谐单位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梧人社函〔2018〕52号)文件精神,市劳动关系和谐单位认定评审小组按照认定工作有关规定,经统一考评、综合打分,公示等程序,认定广西梧州三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为“梧州市劳动关系和谐单位”。

附:梧州市劳动关系和谐单位名单

梧州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代章)

2018年8月21日

梧州市劳动关系和谐单位名单

AAA级劳动关系和谐单位

广西梧州三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AA级劳动关系和谐单位

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梧州供电局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分行

A级劳动关系和谐单位

中船桂江造船有限公司

广西三威林产工业有限公司

广西梧州超大金晖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广西佛子矿业有限公司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