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市职教中心、局直管各学校:
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桂教财务〔2020〕11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研读文件,贯彻落实文件的精神,严格执行相关收费规定,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收费工作。
若对收费相关政策有疑问,可拨打市教育局咨询电话0774-3820873, 0774-3820672。
附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桂教财务〔2020〕11号)
梧州市教育局
2020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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