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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梧州劳人仲字〔2026〕第156号
2026-04-03 16:59
来源:梧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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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恒典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申请人高成林诉你公司支付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争议一案,由于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公司送达法律文书,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等法律文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公司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本案定于2026年5月19日上午9时在梧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第一仲裁庭(梧州市蝶山二路23号西湖大厦8楼)公开开庭审理,请按时到庭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审理。
梧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三日
联系电话:0774-6029386
联系人:李艳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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