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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梧州劳人仲字〔2026〕第10号
2026-03-31 17:30
来源:梧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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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蚨创科技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申请人杨红梅诉被申请人武汉祥瑞源机电工程有限公司、福州蚨创科技有限公司工伤待遇争议一案(梧州劳人仲字〔2026〕第10号),本委于2026年3月17日已做出《仲裁裁决书》。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上述裁决书。你公司应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广西梧州市蝶山二路23号西湖大厦8楼)领取《仲裁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当事人如不服裁决,可于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梧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联系电话:0774-6029166
联系人:蔡桂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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