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行政审批局局长王鹏同志就《梧州市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进行解读。
一、请您介绍一下《管理办法》的背景和依据
市行政审批局局长王鹏: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电〔2020〕42号)精神,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创新管理方式,提高我市行政审批效率,优化营商环境。市行政审批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开展行政审批服务实际情况,起草了该《管理办法》。
二、请您介绍一下《管理办法》的制定意义。
市行政审批局局长王鹏:
根据今年我市“作风兴市”工作部署和“对标先进、又好又快”工作要求,在主动对标区内外先进地区时,发现部分地区正在推行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改革。其中,上海、沈阳、淄博、昆山及我区钦州市等地区也出台了“告知承诺制”的相关管理办法。我局认为,推行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改革,是有利于我市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创新管理方式,提高我市行政审批效率,优化营商环境的,应该“不等不靠”“先行先试”,制定出台指导和规范我市推行告知承诺制改革工作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三、请您介绍一下《管理办法》的研判和起草过程。
市行政审批局局长王鹏:
该《管理办法》形成初稿后,我局于4月23日、5月7日向7个县(市、区)和33个市直部门,以及我局各科室征求意见。同时,于5月9日在市政府网站、本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公告,公开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在对上述收集的意见建议进行归纳后,对《管理办法》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随后通过我局法制机构和市司法局的合法性审查,并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
四、请您介绍一下《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和亮点。
市行政审批局局长王鹏:该《管理办法》共七章二十四条,分别对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的定义、适用的范围、部门的职责、告知承诺的内容、办理的程序、告知承诺的监督、行政责任等事项进行规定,从而对我市推行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进行规范。其中的亮点就是在《管理办法》对审批部门与监管部门的责任分工予以明确,并对告知承诺的办理程序等方面进行了进一步细化。
五、请您介绍一下《管理办法》下一步工作考虑。
市行政审批局局长王鹏:下一步,市行政审批局将在尽快梳理和公布一批告知承诺事项和材料清单,严格按照《管理办法》开展告知承诺制审批。同时协调各县(市、区)政府和市各有关单位梳理和公布一批告知承诺事项清单,逐步扩大告知承诺审批适用的范围,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我市行政审批效率,优化营商环境!
解读单位:梧州市行政审批局
咨询电话:0774-6028608
文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