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了《梧州市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办法》(梧政规〔2020〕12号),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管理办法》出台的背景和重要意义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要坚持预防为主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大力开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
目前我市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基础设施仍然薄弱,发展不够均衡,仍不能很好满足城乡居民对“四害”密度控制在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范围内的健康服务需求。经过深入研究、反复论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6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爱国卫生管理办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等文件,结合我市实际状况,编制了《梧州市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办法》,对于预防控制病媒生物的孳生和扩散,改善城乡卫生环境,防止疾病传播,保障公民身体健康和促进我市爱国卫生事业发展和健康梧州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二、《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内容包含三个方面,涉及26条具体工作内容。
(一)总则
第一条。明确了我市制定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办法的目的和必要性。
(二)分则
第二条至第二十五条。一是论述了爱国卫生工作机制。明确了各级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以下简称爱卫会),负责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二是阐述了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主要原则,建立健全环境卫生管理制度。三是明确了各级爱委会成员部门的分工职责规定。四是对开展销售杀灭病媒生物的企业和病媒生物监测的机构作了具体规定。
(三)实施时间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2020年 月 日起施行。
三、《管理办法》的保障措施
市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等部门要密切配合,认真贯彻落实《管理办法》工作要求,全面开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积极引导发动社会各方参与,形成“政府主导、联防联控、社会参与、全民动员”的工作局面,全面提升人民群众文明素质,提高城乡居民健康水平。
四、《管理办法》的主要亮点
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是一项重要的工作,需要我市各单位,各有关部门以及全社会共同参与。《管理办法》希望通过各方共同努力,凝聚全社会力量,形成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的强大合力。鼓励个人和家庭积极参与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一是爱卫会成员单位及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做好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二是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遵循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预防控制原则,坚持政府组织与全社会参与相结合。三是加强对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的领导,逐级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梧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解读人:李勇
联系方式:0774—6021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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