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了《梧州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实施方案》(梧政办发〔2021〕87 号 )(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和重要意义
养老服务关系民生、连着民心。加快补齐养老民生短板,位列党的十九大报告的重要内容。有效满足新时期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急需打通“堵点”、消除“痛点”、破除障碍,激活市场活力,提供高质量服务。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总书记关于加强民政工作“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积极发展贴近需求的社区养老服务”的重要指示精神,梧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养老服务业发展,特别是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的发展,在建立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做好养老服务领域信息公开、推动居家、社区和机构养老融合发展的指引下,持续推动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加快健全养老服务体系,逐步建立健全高龄、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体系。
为深入贯彻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关于下达 2021 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社〔2021〕55 号)和民政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 2021 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的通知》(民办函〔2021〕64 号)文件要求,梧州市被确定为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的实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地区,现根据项目建设任务,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实施方案》的主要目标
按照“政府引导、专业支持、家庭参与”的原则,探索开展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推动专业养老服务向老年人床边延伸,让老年人居家享受专业化的照护服务,不断提升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2022年2月底前,全市建成家庭养老床位不少于1613张,居家养老上门服务人次不少于3227人次。
三、《实施方案》的主要任务
(一)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及后续服务准备工作
1.适老化改造。结合服务对象需求,对符合条件的老年人住所的卧室、卫生间、浴室等关键位置进行适老化改造,以及配备相应的适老化辅具。进一步改善老年人的居住环境,营造无障碍空间,为老年人居家安全和上门服务人员有效开展工作提供物质保障。
2.智能化改造。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住所安装必要的电子信息服务设备(如防走失装置、紧急呼叫器、烟雾、煤气泄漏、溢水报警器等智能化设备),接入广西智慧养老服务平台,提供查询绑定老年人设备状态及服务内容详情功能,实现“家庭+机构”的服务安全保障,切实增强老年人居家生活的安全性、便利性和舒适性。
3.家庭养老床位后续服务。指导服务机构根据老年人的身体状况和服务需求,设置合理的服务项目清单,参照养老机构的管理规范和服务标准为老年人提供长期照护,并以签订协议的方式让老年人自行选定服务项目。家庭养老床位后续服务机构每天至少早晚通过信息设备各查房一次。
(二)居家上门服务内容
指导服务机构根据老年人的身体状况和服务需求,确定合理的服务项目清单,为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洁、助行、助浴、助医、康复、巡访关爱等服务,并以签订协议的方式让老年人自行选定服务项目。
四、《实施方案》中的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实施。市民政、财政部门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定提升行动项目相关标准,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各城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与配合,共同推动项目实施,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二)加强项目管理。加强对项目全过程监督管理,民政部门按照目标任务数完善家庭养老床位改造方案和上门服务内容清单,指导服务机构制定合理的服务收费标准。项目资金要严格用于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不得违规操作,不得挪作他用。有条件的城区可在执行规定补贴标准的前提下,配套补贴资金用于提高项目补贴标准、扩大补贴范围。
(三)加强服务监管。各城区要切实加强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责任到位、任务落实。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将不定期组织专项检查,通报项目进展情况,并及时向市政府和上级民政、财政部门报告相关情况。
(四)加强政策宣传。各城区要多渠道、多形式宣传家庭养老床位和居家养老上门服务范围、服务内容、建设标准、扶持政策,积极引导有资质的服务机构、老年人以及家属广泛参与,协同提升居家养老的功能和水平,满足老年人居家养老愿望及需求。
解读机关:梧州市民政局
联系电话:0774-3986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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